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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登门救助受害警察

    近日,聊城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富彬到高唐县李某家中,送去8万元司法救助金。

    李某系高唐县一名派出所民警、退役军人。在去年一次出警执行任务过程中被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侵害重伤,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因没有赔偿能力,未给予任何赔偿。因治疗中部分药品不属于报销范围,需要自己承担。李某的妻子工资收入较低,二人还需抚养上大学的孩子、赡养年迈的父母,本就积蓄不多的家庭一下陷入困境。

    鉴于司法救助的对象是执法一线警察、退役军人,遭受犯罪侵害后家庭生活困难,贾富彬检察长决定亲自办理该案。经过实地走访调查,聊城市检察院决定由市县两级检察院联合对李某予以司法救助,县检察院救助3万元,市检察院救助5万元。

    贾富彬检察长详细询问了李某的身体状况与家庭收入情况,高度赞扬他在工作中表现出的不怕牺牲、冲锋在前的精神,叮嘱他积极恢复治疗,争取早日康复。李某对各级组织的关心关爱表示感谢,争取早日重返岗位,再立新功。

    “一次性给予受害人司法救助8万元,这在聊城检察环节司法救助是第一次,既是对退役军人的关心,也是对人民警察的牺牲奉献精神表示敬意。”贾富彬检察长表示。

    近年来,聊城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最高检关于司法救助的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多元化司法救助模式,深化拓展救助渠道和对象范围,聚焦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因案增贫等困难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积极向未成年人、精准贫困户、退役军人刑事被害人或其家属等对象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做实“应救尽救”,真正践行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利民宗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危难之中感受到司法温情。王凯忠  狄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