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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获奖情况揭晓

“未”你而来,不负芳华

    近期,第三届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在山东省检察官培训学院龙奥校区成功举办,经过激烈角逐和层层考验,业务精英们脱颖而出,10 位干警获评第三届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业务标兵。

    化身冬日暖阳  “未”爱护航成长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于飞

    从检六年来,于飞始终秉持勤勉务实、励精笃行的工作态度,参与办理了多起重大、复杂未检案件,建立“暖阳”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树立了“暖阳护航青春,同心点亮未来”的未检理念。“大道至简,知易行难。能够有幸参加这次比赛,我将感恩奋进,砥砺前行。”于飞说,通过竞赛,更加坚定要发扬“暖阳”精神,继续用爱心与正义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未”爱而来,稳步前行巨野县人民检察院  吴稳

    从事检察工作七年以来,吴稳深耕主业、精于办案,历经多岗位锻炼,得到全方位成长,办理的多起案件被评为全省精品案件,个人先后被评为“山东省未检业务能手”“菏泽市十佳公诉人”等。“未”爱而来,稳步前行,在新的起点上,她将砥砺前行,在没有止境的未检之路上做出更多有益的探索。

    刚柔并济担正义  铿锵玫瑰铸检魂平邑县人民检察院  黄宸

    五年来,黄宸不断修炼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能力, 2020 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表现突出个人,被临沂市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并多次被授予“临沂市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称号。“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她一直将自己比作一只萤火虫,为孩子带来希望之光。

    向阳成长,熠熠检徽闪光芒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  王燕萍

    为孩子们遮风挡雨是王燕萍从事未检工作为之努力的方向。十几年来,她始终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与熠熠的检徽紧密相连,兢兢业业,满怀热情,被评为“全省十佳公诉人”、选调生辩论赛“优秀辩手”、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被中共济南市委、市政府授予“平安济南建设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记个人二等功,被济南市妇联授予济南市“三八红旗手”称号。

    做有温度的未检人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袭晓月

    2013年,袭晓月进入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八年从检生涯,她先后从事过侦监、 公诉、未检工作,多次取得市级业务标兵等称号及先进个人等荣誉。每一个未检案件背后,都是一个关爱未成年人的故事。对袭晓月而言,做好未检工作需要时刻鞭策、激励自己,温暖更多未成年人。向阳花开,温暖常在,未检人的初心一如来时路。

    “未”你而来,不负芳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于群

    2016 年,于群到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工作,5年来,她见证了未检工作的长足发展与转变,也从一名基层法官转型为一名未检检察官。她以“求极致”标准办理每一起案件,用心用情对待每一个涉案未成年人,荣获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三等功一次,在中国关工委、司法部、中央综治办主办的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中被评为“先进个人”。道阻且长,行则将至,每个未成年人都是祖国的花朵,她将用心聆听花开的声音,用法律呵护每朵花的盛放。

    以工匠之心守护“少年的你”临朐县人民检察院  刘莉

    “前路漫漫,心怀阳光,勇往直前,终会遇见美好。”今年,是刘莉进入临朐县人民检察院的第十个年头。十年芳华,从检察新兵到业务骨干,她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始终以兢兢业业的工匠精神认真办理每一个案件。“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刘莉始终未忘初心、砥砺前行,先后荣获“全省优秀公诉人”“潍坊市十佳公诉人”等荣誉称号。

    做一名优秀的未检人冠县人民检察院  范孟震

    从事未检工作以来,范孟震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为指引,把“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作为办案宗旨,最大限度实现对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以“求极致”的心态推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关口前移,深入学校、社区、村居开展普法教育百余次。十年来,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先后荣获“全市未检业务标兵”“全市优秀公诉人”等荣誉称号。谈及竞赛,他表示:“竞赛是对过往工作的检验,更是对今后工作的鞭策。”谈及愿景,站在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点,他将勇担使命,砥砺前行,“未”爱再启航。

    回首不忘来时路  未检初心终不负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  管娅

    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来,管娅积极参与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探索建立未成年人“1+N ”关护机制,多维度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严厉指控犯罪的公诉人,到努力成为一名爱心和匠心兼备的未检人,她一直没有停下前行的脚步。她将以此次业务竞赛为契机,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不忘初心,用心引领、用爱护航,让每个孩子都能沐浴法治的阳光。

    孩子成长路上的“启明星”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检察院  卢红叶

    2016 年开始,卢红叶开始承担青岛市城阳区检察院未检工作,与团队一起打造了“防护性普法模式、保护性办案机制、社会化帮教体系”三位一体的“启明星”未检工作品牌,工作经验先后被最高检、省市检察院等转发推广,未检部门获评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第三届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单位。近年来,卢红叶不断突破自己,获得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优秀辅导员”“全省优秀公诉人”、青岛市青少年维权工作先进个人、“青岛市十佳公诉人”等多项荣誉。竞赛是对过去的检验,更是对未来的指引,通过竞赛,她更明确了未来的工作方向,她将努力让自己成为那颗越来越亮的“启明星”,护航未成年人的一路前行。黄辉  刘于嘉

担当作为 狠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