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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到位”推动“三个规定”执行走深走实

    “您好,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温馨提示,为了呵护我们的亲情和友情,让我们一起遵守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不要违规过问干预或插手检察机关办案……”每当拨打检察人员的手机号时,就会听到这样的提示音。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始终把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作为抓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重要任务,持续强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制度落实,深入推进“三个规定”执行走深走实。今年二季度,全省检察机关主动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2884 件,持续位居全国检察机关前列。

    思想认识到位,不断提升行动自觉

    2019年8月,最高检制定出台《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大了抓好“三个规定”贯彻落实的工作力度。省检察院党组坚决扛起抓好“三个规定”落实的政治责任,不断提高执行“三个规定”的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持续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多次召开党组会组织学习“三个规定”、最高检实施办法和工作细则,对抓好全省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提出落实要求。

    “各级院领导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落实‘三个规定’的极端重要性,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主动记录报告有关重大事项,认真组织落实好本地区本单位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勇要求。

    全省检察人员不断强化政治自觉、 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加大对相关制度规定的学习力度,深刻认识“三个规定”对保障检察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重大意义,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持续推动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走深走实。

    制度解读到位,持续强化思想认同

    “工作中,遇到了亲友、同学、老领导等,打探、过问、干扰办案情况怎么办?”“不如实填报,会有案件倒查。”这是菏泽市检察院通过“星光课堂”为干警解读“三个规定”的一个场景。

    为增强检察人员执行“ 三个规定”的思想认同,省检察院机关率先垂范,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和专题会议学习解读“三个规定”及最高检实施办法、工作细则,研究《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工作意见》的贯彻落实措施,并将相关文件精神纳入各支部政治理论学习内容,通过开展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进一步统一检察人员的思想认识。

    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制作图文解说、设立咨询电话、组织知识测试等多种方式,全面解读“三个规定”,积极开展答疑释惑。明确《记录表》实行专人审核保管,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查阅、复制、摘抄,尽最大可能解除检察人员的后顾之忧,打消了“不敢填、不愿填”的思想顾虑,营造了记录报告制度执行落实的良好氛围。

    落实措施到位,实现数量高速增长

    在2020年6月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上,山东检察机关受到张军检察长表扬,他指出山东在推动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方面成效明显,记录报告总数位居全国前列。省检察院党组清醒地认识到,虽然记录报告总量不少,但与山东检察办案大省的工作实际相比,人均记录报告数量依然较低。

    “‘ 三个规定’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既是必须严格遵守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也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整治‘六大顽瘴痼疾’的首要内容,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必须首先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没有任何做选择、搞变通的余地。”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宋文娟在全省检务督察工作会议上强调。

    2019年12 月至 2020年2月,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为期 3个月的记录报告专项活动。省检察院定期对集中学习、 记录报告、 问题整改、责任落实等情况进行调度,针对组织发动不到位、“三个规定”落实不力的部分市、县院开展专项督察,督促发现的54个突出问题得到整改。通过开展专项活动,记录报告数量由最初的每月个位数增长到每月几百件。

    2020 年下半年,针对出现两级院“零报告”的情况,省检察院及时组织召开座谈会,全面压实市院党组主体责任,持续加大学习宣传解读力度,进一步落细落实各项工作制度,推动记录报告数量实现了更大突破,连续4个月增幅达40% 以上。

    督导检查到位,更加注重填报质量

    在实现数量高速增长的基础上,检务督察部门认真落实每月通报、专项督察、情况核查、违纪违法案件倒查等工作制度,把提升记录报告质量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

    全省三级院均建立“ 每月一调度,每月一汇总,每月一分析,每月一通报”长效工作机制,检务督察部门对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每月进行梳理汇总和通报,以清单形式列明各院、各部门记录报告情况,对记录报告较少的市、县院及较长时间“零报告”的部门提出整改要求。

    “ 在定期通报同时,针对工作相对滞后、记录报告数量较少、‘零报告’或数字异常的单位和部门开展专项督察,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并持续跟踪问题是否得到有效整改。记录报告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共组织专项督察257次,发现问题673个,其中省院组织对10个市级院和 30个基层院开展了专项督察。”省检察院检务督察部(巡视办)主任李宏宇介绍。

    严格落实最高检部署要求,组织对检察人员记录报告的《记录表》按照不低于10% 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 2020年度,全省三级院共抽查1370 件,达到全年记录报告数量的25% ,发现内容理解偏差、填写不规范、系统记录报告不及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187个。

    年度记录报告工作结束后,省院及时组织对全省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进行调度、梳理和汇总,从报告总量、人均数量、区域分布、事项属性等8个维度,进行深入分析,对记录报告为“干预、插手”的行为情形进行了重点审查,提炼归纳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检察人员逐步形成逢问就录的行动自觉。冯欣妤  赵新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