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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含各分支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二0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附:公告清单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联系人:刘佳  联系电话:18600090858

    住所地: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001号中国人寿大厦29层

    公  告  清  单  单位:元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的本次进行转让的贷款本金余额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2021年4月20日(含)之前债务人及担保人拖欠的利息、复息、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延迟履行金,2020年4月20日(含)之后新产生的欠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等,亦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信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的利息、复利、罚息、延迟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河东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邑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陵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南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经济开发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岚山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莒县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石臼支行

  债务人

    山东科威亚输送设备有限公司

    日照长运工业输送设备有限公司

    山东鲁圣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山东新街塑胶有限公司

    山东金盛源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山东史贝美肥料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中海食品有限公司

    临沂圣福源木业有限公司

  担保人

    山东科威亚输送设备有限公司、日照长运工业输送设备有限公司、董世军及配偶张新芳

    日照长运工业输送设备有限公司、山东科威亚输送设备有限公司、董世军及配偶张新芳

    山东丰华食品有限公司、郑淑胜、韩见桂、郑豪王良朋、黄芳芳山东吉利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盛大庆山东万利来食品有限公司、谢明海、方凤春

    临沂东立塑胶建材有限公司、山东圣福源家居有限公司、冉祥良、李桂芳、张星利、孙德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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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金麦源生态肥料科技有限公司、刘佃平、任金荣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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