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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碧水蓝天的守护者

    今年6月5 日是第 50 个世界环境日。近年来,东营检察机关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刑事、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危害生态环境、破坏资源保护等犯罪行为,为守护东营碧水蓝天、打赢污染环境防治攻坚战作了诸多努力。

    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从严惩治生态环境犯罪。今年以来,共办理审查逮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5件 18 人,共受理审查起诉9件42 人,提起公诉10件66 人。坚决向外来污染说“不”,严惩危险废物非法跨界转移、 倾倒等违法犯罪活动。 今年4月,某市犯罪嫌疑人赵某等租赁厂房和设备,通过加温、分馏工业废液的方式生产甲醇、乙醇并对外销售,同时委托他人将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非法倾倒于东营境内,导致2人中毒死亡。目前,该案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组织开展生态环保犯罪类案调研,为防止环境污染提出检察对策。针对近年来办案中发现的危险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屡禁不止的问题,组织骨干力量开展调研分析,就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完善提升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等问题,提出检察意见供党委政府参考,结合办案共发出检察建议6 份。同时,树立“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的理念,发挥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作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东营某辖区内,因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导致部分生产生活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入河道,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检察机关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向相关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该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避免公共利益持续受到侵害,并以此为契机尽快启动了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目前,污水处理厂已建设完成。

    多措并举,强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指导东营区检察院探索生态环境修复金提存制度,促进“四大检察”融合推动生态环境修复治理,经验做法被转发全省学习。在自然保护区设立检察工作站,进一步深化检察机关与自然保护区管委会的协作,共同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内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创新“河长湖长+检察长”治理河湖新模式,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和处理结果反馈、执法协作、联合督促整改等协作配合机制,共同促进东营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探索“森林湿地长+检察长”“湾长+检察长”机制,深度参与全市空气异味源排查整治、流域治理、危废标准化管理等工作,全力打造环渤海湿地和海洋保护公益诉讼品牌,为打造黄河口国家公园、深化湿地城市建设贡献检察力量。东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