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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全省侦办危害环境资源安全刑事案件1427起

抓获3957人涉案价值12.8亿余元

    本报讯(记者  张子慧) 6月2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公安机关打击污染环境和破坏自然资源违法犯罪有关工作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2020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侦办危害环境资源安全刑事案件1427起,其中污染环境案 511 起,非法采矿案 645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211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60 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957 名,打掉犯罪窝点894个、团伙758个,涉案价值 12.8亿余元,办理行政拘留案件469起,各项战果位居全国前列。

    案件侦办中,我省公安机关坚持大案牵引,围绕“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先后侦破淄博“ 5.21”非法采矿案、 东营“ 5.31”污染环境案、潍坊“ 1.31”污染环境案等一批社会影响大、危害后果严重的大要案件,斩断地下黑色产业链条。今年4月份,省公安厅在全省部署开展“昆仑2021”专项行动,掀起打击此类违法犯罪的又一轮攻势。

    省公安厅会同生态环境、 黄河河务等行政部门,以部门联勤提高执法效能,以部门联动提升打击合力,深化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联席会议、风险会商、信息共享等行刑衔接机制,从行政、刑事两个方面开展全方位打击整治。 2020年以来,行政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536起,占比37.6% 。

    2020年1 月,省公安厅、山东黄河河务局建立了山东黄河河道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联勤联动工作机制,联合严厉打击在黄河河道非法采砂以及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行为。去年以来,公安机关连续侦办 10余起在黄河河道使用采砂船、挖掘机盗采河砂案件。

    我省公安机关还加强与检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在法律适用、证据规格等方面统一思想,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对于侦办的大要案件,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推动此类案件快侦快捕快诉,形成对不法分子的有力震慑;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提供证据材料,让不法分子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也付出高昂的经济代价。加强区域警务协作,会同河南省公安厅签订《豫鲁两省七市公安机关“黄河行动”侦查打击协作协议书》,建立省际公安机关联合打击危害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协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