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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检察院

开展普法宣讲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切实把未成年人保护制度落到实处,4月20日下午,利津县检察院到利津县第一实验学校向该校教职工作普法宣讲。

    宣讲中,检察官围绕最高检、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教育部发布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与学校教职工展开学习,重点指出教职工发现校园欺凌行为应及时制止,学校应严格执行入职报告和准入查询制度,在工作中发现学生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同时建议学校组织教职工全面学习、落实相关法律法规。

    未成年犯罪预防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利津县检察院将立足法律监督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与学校有针对性地加强合作,努力为未成年人成长提供更专业、 更有效、 更全面的司法保护。王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