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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返还彩礼钱再订婚时被执行

    “真心感谢法院帮我要回了彩礼钱!”近日,在东阿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人陈某某握住执行干警张建国的手激动地说。

    2017年11月份,陈某某和王某某通过网络聊天相识。同年12月份,男女双方按照农村习俗举行订婚仪式,男方送予女方彩礼70000元。2018年4月份,双方按照农村风俗举办结婚仪式,但一直未领取结婚证。同年6月份,双方发生争吵,并开始分居。

    东阿法院结合庭审查明的事实,考虑到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金额,并结合当地的风俗习惯,依法判决王某某向陈某某返还彩礼款70000元。王某某不服,提出上诉。2019年2 月份,二审法院依法维持原判。

    二审维持原判后,王某某一直未履行法律义务。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到王某某家中寻找无果。据村民反映,王某某长期不在家中。于是,执行干警依法查询被执行人王某某的房产、土地、银行存款、车辆信息等,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2019年7月份,该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今年2月2日,申请人陈某某向执行干警提供王某某的线索,得知2月3日是王某某与另一男子订婚的日子,在王某某中午订婚宴结束后,执行干警赶往王某某家中,将其拘传至法院。其间,执行干警苦口婆心,从法律、道义、风俗等方面与被执行人王某某进行交谈,做其思想工作。

    眼看到了下班时间,王某某丝毫没有要还钱的意思。一直到了晚上二十一点半,王某某家人才迫于执行压力送来60000元现金,申请人陈某某对另外10000元明确表示予以放弃。

    王希玉  沈焕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