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检察专刊 第3版

﹃心里有盼头︐生活有奔头﹄

    为确保司法救助金能够落到实处,切实发挥司法救助效能,近日,莱西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办案检察官一行3人深入乡村,带案走访,对一起交通肇事司法救助案进行回访,实地了解救助金使用情况。

    2011年11月,纪某驾驶大型汽车因操作不当驶入非机动车道与王某追尾相撞,致王某当场死亡。法院判决,被告某物流公司、纪某赔付94 万余元。因被告未按生效判决履行义务,被害人家属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至今未执结,王某的亲属遂向莱西市检察院提起执行监督申请。经查实,二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经审查发现,申请执行人徐某某今年9岁,6 个月大的时候失去母亲后跟着外祖父、外祖母一起生活,外祖父、外祖母年岁已高,加上身体有病,还要抚育年幼的徐某某,家庭生活十分困难;父亲徐某因妻子去世大脑受到刺激,经常头疼,工作和生活受到很大影响。莱西市检察院了解到徐某某一家的情况后主动帮助徐某某争取司法救助金3万元,用于帮助改善徐某某的学习和生活境况,缓解其家庭困境。

    救助金发放后,为保证救助金的使用效果,莱西市检察院日前对徐某某一家进行了回访。办案检察官一行人来到徐某某家里,为徐某某送去牛奶、饼干等生活用品,细心地与徐某某的家人亲切交谈,详细了解司法救助金的使用情况、家庭成员情况和经济状况、目前生活的困境、孩子的学习生活状况等,同时给予了更好地心理疏导和心理安慰。徐某某的外祖母苏某流着泪说:“检察院给我们申请的司法救助金帮助我们解决了很大的困难,让我们走出了生活的困境,感谢党和政府对我们一家的帮助,想到有这么多好人关心我们,我们心里有盼头、生活有奔头,太谢谢你们了。”程旭  李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