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 据 陈 志 豪 ( 转 让 方 ,350583199006156014)与陈水清(受让方,350583198205250041)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陈志豪已将持有的对王永定(350583198807060018)本金为457420元的全部债权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等)依法转让给陈水清。现陈志豪与陈水清联合公告通知债务人王永定债权转让的事实,并要求王永定立即向陈水清偿还上述全部款项。
特此公告。
陈志豪
陈水清
2021年1月6日
特此公告。
陈志豪
陈水清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