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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变身﹃带﹁货﹂主播﹄

    12 月4 日,是第 7 个“国家宪法日”,同时也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省检察院于近日举办了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这次检察开放日一改往日“请进来”的传统,而是带着“法治产品”“检察产品”走了出去——进网络、进社区、进校园。

    “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的检察官站在显示着“国家宪法日”的大屏幕前,作为“ 朗读者” ,洪亮地朗读出《 宪法》第一章第九条的内容。

    在宪法宣传周期间,省检察院各部门的检察人员精心准备,结合自身检察工作,面对并不熟悉的镜头,从《宪法》中挑选出与自身部门检察业务相关的法条,为大家朗读。

    同时,省检察院的检察官们通过12309网络平台和热线电话,为群众提供一体化、 一站式检察服务,努力做到让信访群众“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据了解,在宪法宣传周期间,他们线上处理群众诉求、接受法律咨询150余件次。

    当天上午,省检察院和甸柳新村街道办事处第一社区居民委员会共同开展宪法进社区活动。

    “ 合同中这句话存在较大的问题”“这样会导致诉讼时间太长,可以试一试沟通的方法”“《民法典》设置了30 天的离婚冷静期”……省检察院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十个业务部门的检察业务骨干,组成了法治宣传小组,在甸柳新村街道办事处第一社区居民委员会现场支起了“摊儿”,对群众提出的房产租赁、婚姻、矛盾调解等问题详细解答。

    屋内,群众咨询的热情高涨。屋外,检察官们早早备好了群众来信明白纸、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流程指南、“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介绍等,走上街头,向社区群众发放法治宣传资料。

    而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的未检检察官们带着法治的“阳光”和“雨露”来到了孩子们的身边。

    他们积极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先后走进了山东省实验中学、济南市市中区泉润学校、济南市历城区殷陈小学和历城区梁王小学等学校,以“学宪法、讲宪法,做文明守法少年”“弘扬宪法精神,做守法公民”等为主题,宣讲宪法知识,提高学生法治意识和自护能力。

    检察官们通过互动问答、案例解析、诵读宪法等方式讲解宪法条文蕴含的含义及公民的权利义务,引导同学们积极弘扬宪法精神,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好少年。

    “ 我不仅学习了宪法知识,还知道了检察官是干什么的,涨知识了。”课后,市中区泉润学校四年级学生韩雪琳说。

    不仅如此,这种走进学校的普法方式还赢得了老师们的肯定。 市中区泉润学校校长张成燕说:“检察官的身份和职业荣誉感更能激发孩子们学习法律的热情,内容也很契合孩子们的特点,不仅学生涨知识了,我们老师也受益匪浅。”冯欣妤  李婧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