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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支行与阎志江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北支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以及为实现债权向债务人及抵押人、保证人进行追追索发生的费用而形成的债权依法转让给阎志江。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支行与阎志江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阎志江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阎志江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支行  阎志江

    2020年11月4日

    附:公告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