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法院公告 中缝

缴纳出资催告函

    徐伟栋先生:

    潍坊尚农农业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尚农公司”)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您是尚农公司的股东。根据本《公司法》、2020年9月28 日股东会决议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您应当于2020年 10月 15日前缴纳出资 1200 万元,至今您仍未实际履行出资义务。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真实出资是公司股东的法定义务。现催告,您应当于收到本催告函 20 日内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将认缴的出资足额存入尚农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内(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潍坊市寒亭区支行。户名:潍坊尚农农业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0337070300100000562571),否则将依法承担给公司造成的所有损失及一切不利后果。

    催告人:潍坊尚农农业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 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