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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你们︐企业就垮了﹄

    “感谢检察官,如果没有你们的帮助,我们企业可真要垮了……”近日,单县检察院收到单县某民营企业送来的写有“保企业发展  解民忧民难”的答谢锦旗。

    在疫情防控期间,该民营企业由于违规操作,被行政机关分别处以六万元罚款加六万元滞纳金和十万元罚款加十万元滞纳金的处罚。由于该企业未履行处罚义务,所以行政机关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该企业负责人想不通为什么要受这么严重的处罚,所以来到单县检察院申请监督。

    单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受理该案后,立即进行调查核实,通过调查发现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于法有据,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等方面并无不当之处。同时,办案检察官也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到该企业由于受疫情影响,企业经营困难,无法一次性交清罚款和滞纳金,如果强制其一次性交纳罚款和滞纳金,势必导致该公司无法继续经营甚至破产。

    “根据法律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单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张芹介绍。

    本着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宗旨,办案检察官积极与该民营企业和行政机关多次沟通,在检察机关的不懈努力下,该民营企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心服口服,同时向行政机关递交了困难申请,最终行政机关与该企业达成执行协议,行政机关免除该企业的滞纳金,双方并约定罚款分期交纳。

    “非常感谢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对我们民营企业的关心和理解,我们保证一定按时履行执行协议,不辜负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的良苦用心。”该民营企业负责人感激地说。

    疫情无情法律有情。该案的成功办理,实现了维护行政机关执法权威和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共赢。冯秀兰  杨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