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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录音为农民工讨回欠薪

    近日,一场特殊的庭审正在威海市高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的原告是农民工李某,被告是包工头,出庭支持起诉的是威海市高区检察院的检察官。

    今年7月,农民工李某来到高区检察院反映,2012年至2013年期间,他组织施工队包揽了顾某向、 顾某文的两处工地进行钢筋项目施工。施工结束后,顾某向、顾某文仅支付了部分生活费,拖欠工资77000余元,经多次索要,仍未支付。无奈之下,李某只好垫付其他农民工的工资,由此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在多方求助无果的情况下,李某怀着一丝希望来到了高区检察院。

    “以李某提供的证据来看,只有一份顾某文签字且没有落款日期的核算单,不是正规的欠条,败诉的风险很大。”该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王萍表示,由于顾某向、顾某文两人与李某玩起了“躲猫猫”,既找不到本人,又不接电话,致使案件陷入了举证难的僵局。检察官经过多方询问打听,以及实地走访多处工地,终于得知了顾某向目前所承揽的工地。但其从今年6月底起便没有到工地工作,而代管工地事务的顾某文也已回江苏老家养病。

    “既然直接联系不上两位当事人,那么,我们决定‘两条腿’走路来破解僵局。”王萍解释,所谓“两条腿”走路就是一方面走访调查取证,另一方面想方设法与顾某向、顾某文取得联系,并保留通话记录固定证据。方案确定后,检察官走访了李某施工的房地产开发商及村委,证实了其所述情况属实。走访“这条腿”进展顺利,电话取证方面也有所进展。检察官通过多方调查,辗转联系上顾某向,在电话沟通中,检察官深入细致地对其进行释法说理,最终顾某向承认了拖欠李某工资的事实。

    在取得了调查笔录以及顾某向的电话录音等证据之后,检察官分析认为,顾某向、顾某文拖欠工资的行为损害了李某的合法权益,李某申请支持起诉符合法律规定。 7月30日,该院依法向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这就有了开头的一幕。最终,法院判决顾某向支付李某劳务费。

    “多亏了检察官,帮我取得关键证据,才使得我拿到这份期盼已久的判决书!”拿到判决书后,李某激动地表达对检察官的感谢之情。王萍  苗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