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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故意伤害︐还是正当防卫︖

    近日,淄博市张店区检察院对王某涉嫌故意伤害案拟决定不起诉举行公开听证会。该院分管副检察长主持听证会,案件有关当事人、3 名市人民监督员和侦查机关、值班和辩护律师以及涉案单位和社区代表参加听证。

    2018年9月9日23 时左右,在张店区柳泉路某单位院内,张某酒后误入该单位,与正在值班保安王某发生争执后,张某将保安王某摔倒在地并压制住王某,致王某无法反抗。该过程中王某将张某的左手无名指咬伤。后张某被人拉开后踹了王某左侧肋部一脚。公安机关接到王某报警后进行了调查,后经鉴定,王某、张某的伤情均构成轻伤,公安机关遂于2019年4 月分别对王某、张某两人以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

    2020年3 月,张店区检察院受理此案。办案检察官经审查认为,保安王某在单位门卫值班室正常值班过程中,对酒后误入单位的张某进行询问并劝其离开是正常履行保安职责。张某没有听从保安劝说及时离开反而和保安发生口角并率先攻击保安,将王某摔倒在地压制住并用胳膊控制住王某头部使其不能动弹。在此过程中,保安王某顺嘴将张某放在自己嘴边的手指咬伤,是面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进行的正当防卫行为,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为确保案件办理的公开公平公正,该院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开听证会围绕保安王某的行为是故意伤害还是正当防卫为主要内容进行。办案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对案件事实、 证据、 法定不起诉的理由等具体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说明。

    听证员在提前阅卷的基础上,认真听取了承办人案情说明后退席合议。30 分钟后,听证员经过合议后宣读了评议结果,由3 名市人民监督员组成的听证员均认为王某的行为属正当防卫,同意检察机关拟决定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听证会后,办案检察官把法定不起诉决定报经检察长批准后,当场进行了公开宣告。

    市人民监督员、区人大代表荣博说:“整个听证过程中充分给予了当事人陈述自己意见的机会,体现了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会取得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公开听证是一种很好的解决问题的办法,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这样的方式,最大限度保证了案件办理的公平公正,是程序正义的一种体现。”市人民监督员、正大至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伟十分赞赏公开听证的方式,他还建议扩大公开听证案件范围,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等案件都可以采取公开听证的方式办理。

    依法、公开、公正是这次公开听证和宣告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公开听证以“看得见” 的运行模式,让所有人都有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基层检察院要努力提供更好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公开听证和宣告就是更好更优体现司法公开公正的一种形式,这种形式使得办案程序更加透明,释法说理更加充分,人民对司法的参与度更高,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更加全面客观。

    陈长生  孙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