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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地搭桥梁,助迷途少年“返航”

    “经本院考察认为,被不起诉人小辉在考验期内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且积极配合帮教监督,现决定对小辉不起诉。”近日,一场远程不起诉宣告在日照市东港区检察院进行。江苏省泗阳县检察院通过电话向考验期满的被不起诉人小辉宣布不起诉决定,东港区检察院受该院委托向小辉送达不起诉决定书。

    2019年10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辉因参与电信诈骗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泗阳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小辉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系初犯,且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决定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规定了八个月的考验期。由于小辉随父母在日照市东港区生活,为更好实现考察教育效果,泗阳县检察院与东港区检察院签订了异地协作帮教协议,委托东港区检察院对小辉开展监督考察、教育帮教工作。

    东港区检察院随即联合日照市青少年司法社工服务中心共同开展监督考察工作,结合小辉犯罪原因、家庭情况、成长经历、社交情况,制定了精准化观护帮教方案。通过法治教育、心理疏导、亲职教育、社区服务等方式,对小辉进行行为矫正和心理干预,帮助他培养法律意识和明辨是非的能力。

    经过八个月的跟踪帮教,小辉表现良好,东港区检察院将考察结果函告泗阳县检察院,泗阳县检察院据此作出不起诉决定。

    此次帮教是东港区检察院首次尝试对涉罪未成年人跨省异地协作帮教,新的帮教方式打破了距离的约束,能够让涉罪未成年人接受更有效的考察帮教,帮助他们更好地回归社会。首次异地帮教的成功,也为探索完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机制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徐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