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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小便宜滥伐林木使不得

    近日,枣庄市薛城区检察院七楼会议室内人头攒动,一场特殊的公开听证会正在进行。枣庄市薛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安人员以及涉案村村委代表齐聚一堂,听取检察机关采用“ 三合一” 方式对邵某等涉嫌滥伐林木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听证、检察宣告和检察建议公开送达。

    3月10 日,群众举报枣庄市薛城区沙沟镇城子村有人滥伐林木。公安机关接案后立即出警,将正在滥伐林木的犯罪嫌疑人邵某等4人当场抓获。案件移送枣庄市薛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通过查阅案卷、调查走访、询问相关人员、讯问4名犯罪嫌疑人等方式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查。承办检察官认为:邵某等4人由于法律意识淡薄触犯法律,在讯问时积极坦白,主动承认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真心悔罪,其行为社会危险性较小,建议对他们作相对不起诉。并在全体评议员的见证下,对4 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检察宣告,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

    “本想贪点小便宜,哪知道这是犯罪,以后我再也不敢干这事了……”犯罪嫌疑人邵某说。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阐述了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相关法律依据。该案4名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较小且具有自愿认罪认罚情节,符合不起诉条件。 公安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依次进行评议并形成了评议意见,一致认为该院对案件事实认定清楚、定性准确,体现为民司法理念,听证程序合法、公开透明,同时对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司法理念表示肯定。

    随后,为进一步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参与检察环节社会综合治理,该院针对该村两委在案件中没有积极发挥属地管理职能,法律意识淡薄,放任滥伐林木行为的发生等问题,对沙沟镇城子村发出了针对性强的检察建议并公开送达。李超  班云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