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公告 中缝

法院公告

2020年6月17日

    陈仁兵、高双双、潍坊晨阳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曾用名:潍坊恒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0年9月15日下午14:30分在本院城郊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鞠艳亮、潘保玲、潍坊晨阳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曾用名:潍坊恒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昌乐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0年9月15日下午15:00分在本院城郊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石海亮、石玉宝: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昌乐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0年9月15日上午9:00分在本院城郊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孙世臣、陈桂玉、孙怀平、刘萍萍、刘文玉、臧春玲:本院受理原告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分别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三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分别定于2020年9月21日上午8:30分、9:00分、9:30分在本院城郊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刘曰亮: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诉刘曰亮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唐吾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辛海龙:本院受理原告张记玉诉被告辛海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鲁0725民初87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昌乐县人民法院

    张华东:本院受理原告杜有强诉被告张华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唐吾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昌乐县人民法院

    张市委: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与张市委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有关法律文书。限你于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领取(2020)鲁0725执700号执行通知书、传票、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选择专业机构通知书,逾期不到庭领取,视为送达;于公告发出之日起第六十五日上午9时到本院选择评估机构,逾期不到,将随机选择;于公告发出之日起第七十日上午9时到本院领取确认评估机构及现场勘验通知书,逾期不到庭领取,视为送达;于公告发出之日起第七十五日上午9时到现场配合,进行现场勘验;于公告发出之日起第九十五日前到本院领取评估报告和执行裁定书(拍卖),逾期不到庭领取,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自评估报告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

    昌乐县人民法院

    王寿京、张玲艳: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与王寿京、张玲艳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有关法律文书。限你(们)于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领取(2020)鲁0725执701号执行通知书、传票、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选择专业机构通知书,逾期不到庭领取,视为送达;于公告发出之日起第六十五日上午9时到本院选择评估机构,逾期不到,将随机选择;于公告发出之日起第七十日上午9时到本院领取确认评估机构及现场勘验通知书,逾期不到庭领取,视为送达;于公告发出之日起第七十五日上午9时到现场配合,进行现场勘验;于公告发出之日起第九十五日前到本院领取评估报告和执行裁定书(拍卖),逾期不到庭领取,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自评估报告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

    昌乐县人民法院

    刘新军、徐庆云、山东盛和置业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与刘新军、徐庆云、山东盛和置业有限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有关法律文书。限你(们)于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领取(2020)鲁0725执703号执行通知书、传票、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选择专业机构通知书,逾期不到庭领取,视为送达;于公告发出之日起第六十五日上午9时到本院选择评估机构,逾期不到,将随机选择;于公告发出之日起第七十日上午9时到本院领取确认评估机构及现场勘验通知书,逾期不到庭领取,视为送达;于公告发出之日起第七十五日上午9时到现场配合,进行现场勘验;于公告发出之日起第九十五日前到本院领取评估报告和执行裁定书(拍卖),逾期不到庭领取,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自评估报告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

    昌乐县人民法院

    董新厚:本院受理原告张勤成与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夏津县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夏津县人民法院

    梁万朋:本院受理原告李红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1482民初19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伦镇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禹城市人民法院

    陈茂阳:本院受理原告李燕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1482民初25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辛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禹城市人民法院

    胡庆明:本院受理原告刘存德诉被告毛钟伟、胡庆明、红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润恒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0481民初659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顾建华:本院受理原告严爱军诉被告毛钟伟、吴进、顾建华、红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润恒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0481民初659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赵恒:本院受理原告姚琪诉被告赵恒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鲁0481民初42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遗  失  声  明

    山东德孚威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尹欣欣所持律师执业证(执业证号:13701201011948648;流水号:10258190)不慎遗失,声明挂失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