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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开听证,申诉人撤回申诉

    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相关工作要求,近日,济南市济阳区检察院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及律师公开听证方式,成功息诉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民事申诉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此次公开听证的案件系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案件,申诉人张某与另外两人合伙创立一家公司,后因公司经营不善,两位合作伙伴退出公司,因为200 多万元股权转让款,张某与其中一名合伙人李某对簿公堂。该案在基层法院一审判决后,张某申请再审,被法院驳回,后张某向济阳区检察院申请监督。

    由于该案涉及金额大、社会影响大且法律争议大,济阳区检察院探索进行公开听证办案模式。听证会上除案件当事人、律师参加外,专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

    案件承办人阐述了原审判决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并就申诉人提出的再审裁决对事实没有作出认定等焦点问题进行细致的解释说明。参加听证会的人民监督员和律师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提问,结合案件新的救济途径阐述了意见建议。同时,分别从法理、情理方面,对申诉人进行了释法说理、解疑释惑,进行劝导,打开了申诉人心结。最终,申诉方现场撤回了监督申请,一场历时两年之久的民事申诉案件通过公开听证得到圆满解决。

    “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方式化解矛盾、息诉结案的做法,有利于强化和健全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希望今后进一步密切协作配合,共同维护公平正义。”人民监督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张延国评价道。 刘冠云  张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