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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院 公 告

2020年4月20日

    程仕东: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高新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0791 财保 947 号民事裁定书及(2020)鲁 0791民初 181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 10:45(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赵江华、赵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高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0791 财保 948 号民事裁定书及(2020)鲁 0791 民初 182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 10: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董玉坤: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东风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0791 财保 951 号民事裁定书及(2020)鲁 0791民初 158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 10:5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郭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东风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 0791 财保952 号民事裁定书及(2020)鲁 0791民初 159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4:0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孙金霞、董玉坤: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东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 0791 财保 956 号民事裁定书及(2020)鲁 0791 民初 163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 14:15(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东风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 0791 财保958 号民事裁定书及(2020)鲁 0791民初 165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4: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栾丰刚、王玉芹: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东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 0791 财保 959 号民事裁定书及(2020)鲁 0791 民初 166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 14:45(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君、王景甜: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东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0791 财保 960 号民事裁定书及(2020)鲁 0791 民初 167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 15:0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文明、张庆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东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 0791 财保 961 号民事裁定书及(2020)鲁 0791 民初 168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 09:0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进春、李京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东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 0791 财保 963 号民事裁定书及(2020)鲁 0791 民初 170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 09:15(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磊: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东风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 0791 财保965 号民事裁定书及(2020)鲁 0791民初 172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09: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刁友才、崔晓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东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 0791 财保 968 号民事裁定书及(2020)鲁 0791 民初 175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 09:45(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唐小东、邢殿伶: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东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 0791 财保 969 号民事裁定书及(2020)鲁 0791 民初 176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 10:0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马为江、马维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东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 0791 财保 971 号民事裁定书及(2020)鲁 0791 民初 178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 10:15(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汇川:上诉人刘传利就 2019 鲁0791 民初 917 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万邦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山东万邦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潍坊宜家隆纺织有限公司、张爱娟、李晓黎、刘文军: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20 鲁 0791 民初 72 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以及2019 鲁 0791 财保 1005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 9:4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孙建英、王福来:本院受理山东德勤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鲁0791 民初 259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2020)鲁 0791 财保31 号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 08:4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沈增华、夏孝金:本院受理山东德勤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鲁0791 民初 260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2020)鲁 0791 财保28 号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 09:0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徐超、王海峰:本院受理山东德勤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鲁 0791民初 262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2020)鲁0791 财保 24 号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 09:2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韩俊美、王丹丹:本院受理山东德勤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鲁0791 民初 263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2020)鲁 0791 财保23 号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 09:4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孙玉柱、王萌萌:本院受理山东德勤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鲁0791 民初 264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2019)鲁 0791 财保 985 号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 10:0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魏建华、邱洪福:本院受理山东德勤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鲁0791 民初 266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2019)鲁 0791 财保 992 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 10:2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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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丽芳、王世美:本院受理山东德勤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鲁0791 民初 268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2019)鲁 0791 财保 989 号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 10:4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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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迟代娣、齐东强:本院受理山东德勤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鲁0791 民初 269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2019)鲁 0791 财保 990 号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 11:0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韩军、郭伟强:本院受理山东德勤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鲁 0791民初 271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2019)鲁 0791 财保 993 号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 13:5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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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志、陆方方、高立志:本院受理山东德勤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鲁 0791 民初 272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2019)鲁 0791 财保 982 号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 14:1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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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何建、张玉真:本院受理山东德勤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鲁0791 民初 273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2020)鲁 0791 财保29 号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 14: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邱习伟、王建琴:本院受理山东德勤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鲁0791 民初 275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2020)鲁 0791 财保27 号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 14:5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尹萍、李波、王元仕、刘宝芹:本院受理山东德勤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鲁 0791 民初 276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2020)鲁 0791 财保 32 号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 15:1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诸城市益和盛橡胶有限公司、郭启相、胡进英、郭术旺、张宗涛、宫树美:申请执行人潍坊卢氏牧业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第三人诸城市安丰贸易有限公司申请将其变更为申请执行人,本院受理后,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鲁 0782 执异 4 号裁定书。裁定如下:变更本案的申请执行人为诸城市安丰贸易有限公司,诸城市安丰贸易有限公司依法享有(2016)鲁 0782民初 4298 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债权。自公告之日起 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诸城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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