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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顺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宁夏顺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商银行”)签署的《 协议书》,宁夏顺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本金及相应担保权益依法转让给莱商银行。宁夏顺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莱商银行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莱商银行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莱商银行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联合公告转让催收明细表

    宁夏顺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4 月 13日

    联合公告转让催收明细表

    基准日:2020年3月 16 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

    借款人名称

    山东光大凤翔商贸有限公司合计

    贷款本金余额1,000.001,000.00保证人/抵押物名称

    山东光大凤翔商贸有限公司、莱芜连云重型机械有限公司、莱芜连云水泥有限公司、山东莱芜正泰钢铁有限公司、莱芜市昌烨经贸有限公司、莱芜市运畅物资有限公司、莱芜市元来矿业有限公司、莱芜万利实业有限公司、泰安市德丰光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褚贤良、刘纪明、亓庆英、刘永海、祁相振、周燕、刘邦华、刘仕祥、李同福、朱应山、陈茂众、王宜孝、王延民、刘振雷、刘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