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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区检察院

进行业务学习

    近日,济宁市兖州区检察院组织开展了“学习教育周”活动,重点围绕疫情防控期间如何抓好检察业务工作,结合《山东省基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办案职权指导意见(试行)》和《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等文件内容进行学习交流。

    该院进行理论学习的同时,还开展“第一季度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对所学内容进行全面对照梳理,及时发现办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对案件定性、对事实证据的审查认定等问题重点评查,确保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切实提高案件质效,推进司法规范化。各业务部门分别围绕学习内容,交流发言,畅谈学习体会。面对疫情大考,这次培训周活动不仅解决了干警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更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了新思路、新方法。兖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