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检察专刊 第二版

养殖场里生产﹃名牌农药﹄

团伙8人涉案215万余元

    为牟取暴利,在梁山县黑虎庙镇一处废弃的养殖场里,一伙人竟然分工有序、有条不紊地非法生产农药,而且是冒充“克百威”“毒辛”等品牌农药。

    近日,这个大肆生产假农药,销售金额215万余元的犯罪团伙经梁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王某春被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 15 年,并处罚金 90万元;其余7名被告人均获刑。该案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经济犯罪检察部门 2019年度典型案件”。

    2014 年初,王某春看到农药这个巨大的市场能赚钱,就动了歪心思,打起了生产假农药牟利的歪主意。他在梁山县独山村附近租了一处废旧厂房,购进了一批原料和外包装,私自生产起了多家品牌的假农药。后来,由于环保查得严,厂子开不下去了。

    2018年3 月初,被利益熏心的王某春重操旧业。王某春联系毕某在杨营镇附近租了一养殖场进行生产。没想到,干了不到一个月,由于环保查得严,厂子又开不下去了。

    2018年6 月,毕某又在黑虎庙镇租了一处养殖场。养殖场在一片树林里面,位置很隐蔽。 王某春买来原料、 包装材料、农药瓶、灌装机械,招聘了五六个农民进行灌装,贴标。原料主要有米石、石粉、黏土合成的圆粒、长粒,还有甲拌磷液体。工人先往搅拌机里填沙子,然后再加上这些化学原料之类的物品进行搅拌,散发味道,最后用封口机封口装袋。

    整个生产、销售过程分工明确。王某春的儿子王某辉提供银行卡帮助王某春结算假农药款、接送工人上下班;王某勇负责运输假农药并办理托运手续、代收货款;毕某则负责管理厂房内的工人。

    2018年10月28日,王某春、王某辉被抓获。

    据王某春交代,他们主要生产灭杀地下害虫的农药,冒充“克百威”“毒辛”“地虫杀”“毒死蜱”等品牌,基本上是换汤不换药,就是改改名字。假农药生产出来之后,由工人装到小塑料包装袋里面,用封口机封口,然后再把这些小袋装到印有品牌商标的大编织袋里面。除了用编织袋装假农药,也用桶装过。

    经查,2014年1月至2019年9月,王某春、王某辉、毕某等8人在无任何生产资质的情况下,在生产农药过程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共生产假农药近2700 吨,并以每吨800元-1200 元左右的价格销售至山东省内临沂、聊城、潍坊及辽宁、福建等地,销售额215万余元。

    2019年7月17日,梁山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王某春、王某辉等8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向梁山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王某春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 年,并处罚金90万元;被告人王某辉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7 年,并处罚金10万元;其余6名被告人均获刑。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王伟、刘贵秀称,假劣农资严重危害国家粮食安全,农资犯罪与食品安全等其他犯罪往往相互交织,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影响社会稳定。

    本案中被告人生产、销售假农药的时间跨度长,多年不断更换场地,销售范围广,涉案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影响特别恶劣。该案的从严、从速起诉和判决,有效打击了犯罪。

    办案检察官提醒,普通消费者应学会辨识产品包装,尽量选择大厂家、大品牌农药产品规避风险。作为经销商和零售商,在代理厂家产品时需擦亮眼睛,严把进货关。新《农药管理条例》中对销售假劣农药的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大,即使仅卖一瓶假药也要罚款 5000元,违法成本正在提高。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农资这一特殊商品的监管和服务,不断加大对流通环节的管理和整治,严肃查处制假、贩假、售假行为。康亭亭  刘贵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