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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院 公 告

2019年12月4日

    寿光凯迪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寿光顺和船务有限公司、张伟、丁建、魏勇、张红梅: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783 民初 257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诉调对接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寿光市人民法院

    寿光市恒可达物流有限公司、寿光顺和船务有限公司、李增山、张艳: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783 民初 2578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诉调对接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寿光市人民法院

    寿光市恒可达物流有限公司、寿光顺和船务有限公司、李增山、张艳: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783 民初 2579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诉调对接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寿光市人民法院

    寿光市恒可达物流有限公司、寿光顺和船务有限公司、张伟、丁建、李增山、张艳: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783 民初 258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诉调对接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寿光市人民法院

    寿光弘泰港务工程有限公司、寿光顺和船务有限公司、张伟、丁建、魏勇、张红梅: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783 民初 258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诉调对接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寿光市人民法院

    寿光弘泰港务工程有限公司、寿光顺和船务有限公司、张伟、丁建、魏勇、张红梅: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783 民初 258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诉调对接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寿光市人民法院

    寿光华强绿化树木有限公司、寿光市天丰海运有限公司、寿光弘泰港务工程有限公司、寿光顺和船务有限公司、张伟、丁建、洪铗沥: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0783 民初 2584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诉调对接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寿光市人民法院

    寿光华强绿化树木有限公司、寿光市天丰海运有限公司、寿光弘泰港务工程有限公司、寿光顺和船务有限公司、张伟、丁建、洪铗沥: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0783 民初 2585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诉调对接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寿光市人民法院

    寿光弘泰港务工程有限公司、寿光顺和船务有限公司、张伟、丁建、魏勇、张红梅、李昌志、范媛媛: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0783民初 2588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诉调对接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寿光市人民法院

    寿光瑞泰混凝土有限公司、寿光顺和船务有限公司、张伟、丁建、李增山、张艳、张强: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783 民初 258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诉调对接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寿光市人民法院

    寿光顺和船务有限公司、寿光瑞泰混凝土有限公司、张伟、丁建: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783 民初 2590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诉调对接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寿光市人民法院

    寿光瑞泰混凝土有限公司、寿光顺和船务有限公司、寿光市天丰海运有限公司、张伟、丁建、李增山、张艳、张强: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783 民初 2592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诉调对接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寿光市人民法院

    寿光市圣海渔业网具有限公司、寿光顺和船务有限公司、寿光瑞泰混凝土有限公司、张伟、丁建、魏仕杰、丁玉成、刘慧莹: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783 民初 2593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诉调对接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寿光市人民法院

    寿光市圣海渔业网具有限公司、寿光顺和船务有限公司、张伟、丁建、魏仕杰、丁玉成、刘慧莹: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783 民初2594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诉调对接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寿光市人民法院

    寿光博凯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寿光弘泰港务工程有限公司、寿光顺和船务有限公司、张伟、丁建、李永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0783 民初 2596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内来本院诉调对接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寿光市人民法院

    寿光市盛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寿光市圣海渔业网具有限公司、寿光瑞泰混凝土有限公司、寿光顺和船务有限公司、张伟、丁建、洪嘉妮: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783 民初 261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诉调对接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寿光市人民法院

    张学军、王书林:本院受理原告王效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 2019 鲁 0703 民初242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 (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王晓东:本院受理原告翟田田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9)鲁 0703 民初 15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 60 日内来本院固堤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刘文敬、陈元香:本院受理褚伟华诉你们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 0703 民初 1291 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赵培富、潍坊新伟门窗有限公司、谭兴梅:本院受理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 (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马千里:本院受理李国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提供担保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时 (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付明志: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众鑫旺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与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0703民初5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60 日内来本院固堤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张波、李聚坤:本院受理张法亮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703民初 170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于晓荣:本院受理原告钱小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19鲁0703民初 251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 (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赵春香、郑承良、郑承全、郑承森、郑承安:本院受理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10 时 3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我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郑承安、郑承良、郑承全、赵春香、郑承森:本院受理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 3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我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郑承良、郑承全、赵春香、郑承森、郑承安:本院受理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我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郑承森、郑承良、郑承全、赵春香、郑承安:本院受理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10 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我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陈明山、瞿德友、瞿志斌、王玉军、冯元森:本院受理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10 时 3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我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张明瑞、安玉梅、临朐县康瑞达门窗厂:本院受理原告临朐县荣丰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及邵明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5)临法民初字第 21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东城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遗  失  声  明

    山东万舜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邱文广所持律师执业证(执业证号:13707201110701320,流水号:10464951)不慎遗失,声明挂失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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