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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莱山区检察院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会签文件全力服务退役军人

    近日,烟台市莱山区检察院与烟台市莱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会签《关于区检察院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加强合作全力服务退役军人的实施意见(试行)》(下称《实施意见》),着力提升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水平,切实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保持辖区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实施意见》共计23条,提出建立“涉退役军人及军属办案绿色通道机制”、“信息互通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专项国家司法救助机制”、“法律咨询宣传工作机制”等五项合作机制。

    《实施意见》要求,莱山区检察院建立涉退役军人及军属办案绿色通道,实行特案特办、专案专办,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职能作用,最大程度保障退役军人及军属涉案人合法权益。对于退役军人及军属的控告、申诉、举报,莱山区检察院实行快速受理、优先处理、专人办理。莱山区检察院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加大涉退役军人及军属案件的支持起诉、执行监督等工作力度。

    《实施意见》规定,双方不断加强日常工作交流,建立常态化交流和长效性沟通工作机制。双方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建立涉退役军人及军属案(事)件信息互通工作机制,建立案(事)件信息台账,梳理执法风险,开展案(事)件评估预警。莱山区检察院对于办理的涉退役军人及军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不违反案件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可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通报工作情况,协助做好相关利益群体的安抚教育工作。李华  李庆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