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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决议》为新起点全面做好为民检察服务

    (上接第一版)

    着力方便群众控告申诉。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对控申干警的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倡导信访“ 四有推定” ,深入推广“ 三四五” 人文接访模式,用真情实感赢得群众尊重和信任。积极借助远程视频系统接访办案,减少信访群众舟车劳顿之苦,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便民就在身边。

    着力推动申诉办案稳步发展。积极运用案件化办理、诉讼式审查等形式,采取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手段,健全公开听证、一体化办案等机制,做好刑事申诉监督、国家赔偿监督以及妨碍、剥夺诉讼权利和办案违法行为控告申诉案件的监督工作。深入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督活动,依法及时办理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控告申诉案件,依法保障律师会见权、 阅卷权、 调查取证等权利,促进严格公正规范文明司法。

    着力加强释法说理。认真落实省检察院《关于完善“三段式”矛盾化解体系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山东检察版的实施意见(试行)》,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把释法说理作为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实效和群众满意度的重要手段,把宣讲法律法规、告知权利义务作为办案、接访的必要内容。对群众信访,把法讲清楚,把理说明白,把情融进去,让司法正义“说得出”“看得见”。深化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制度,积极邀请律师接待信访群众、评析信访案件、做好释法劝导等工作,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法诉求,推动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促进矛盾化解,维护社会稳定。持续提升控申干警业务素能,分级分类开展来访接待、来信办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等业务培训,尽快补齐业务短板、练好监督内功,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