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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

依法维护信访和社会公共秩序

    为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8月14日,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联合公安、法院共同签署发布《 关于依法打击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对信访人在信访活动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对在信访活动中有威胁、侮辱、诽谤、骚扰、滋事,故意毁坏公共设施、公私财务,弃留生活不能自理人员,不听劝阻的等12 种情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今年以来,该院已对8名以上访为手段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犯罪的非正常上访人提起公诉,并被法院依法判决,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于红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