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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9年7月11日

    周凝、王哲元、王丹、韩英杰、贾琳、杨国梁、刘风燕、邢伟栋、林昌吉、赵爱华: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 9 时 00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宋兆成、王伟、王红岩、秦微微、侯法钦、王元江、解纹纹、王强、刘金虎、张斌: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 9 时 00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李军、宋矫、王金梁、郭好林、金洪俊、刘海涛、千盛花、宋东琴、彭钢、左桂馨: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 9 时 00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李侃、张晓、王敬文、宋书良、彭风光、王维、孙杰、彭伟、汤继仁、杨连涛: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9 时 0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刘德轶、顾绍关、宋伟、李德明、邵钧、肖亚茹、王伟、门金锋、邹红红、张二宝: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 9 时 00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周茂敬、赵同新、李刚、王世福、周国爱、刘作林、韩金明、孟艳红、毛瑞芝、郑静: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 9时 0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杨帅、王凯文、张婷、候美芝、李丽、于瑞清、李占霞、杨立川、邢树军、徐成雷: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 9 时 00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王磊、魏振正、迟娟、张圣芬、解凌、王宝堂、李志玲、刘德玉、刘红卫、李双燕: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 9 时 00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张锋、万太华、于恒达、石雪刚、匡杰、宋和宝、刘文波、杨德凤、刘振宇、李彬、孙云超: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9时 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刘卫国、刘成义、陈立乾、陈代海、周淑萍、付宝、林治泉、傅循涛、周茂俊、宋佳凤、孙德帅: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9 时 00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楼轩麟、杨秀涛、李伟平、刘春丽、杜运玺、万江、金美月、周妍、吴秀辉、孙鹏、范靖雯: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9时 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纪东升、刘永珍、孙培培、王海霞、唐健、杨同海、陈青、李远良、赵宝军、徐娟、李道强: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9时 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梅卜文:本院受理原告安宏娟诉被告梅卜文抚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原被告婚生子梅家麟由原告抚养;2、判令被告自2015 年 1 月起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2000 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九时三十分 (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国宸黄金珠宝有限公司、山东中冶国宸黄金珠宝有限公司、于海祥:本院受理原告曾显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202 民初 738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红妍:本院受理原告潘海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0202 民初101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辛悦亮、青岛票宝宝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青岛鹰珺 鸿业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董明亮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202 民初34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益胜达经贸有限公司、青岛天信衡商贸有限公司、鑫艾明国际贸易(青岛)有限公司、青岛润达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青岛鑫菲尔特工贸发展有限公司、青岛宝怡明辉贸易有限公司、青岛盛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岛润达信置业有限公司、青岛金诺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青岛宝怡明商贸有限公司、青岛德普置业有限公司、青岛新润鑫实业有限公司、青岛信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青岛信达市场经营服务有限公司、青岛天纪元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刘晖、王晓东、赵星、牟旭晟、赵卫川、李国强、第三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李沧支行、第三人中国外运华中有限公司、第三人青岛银钢烧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兴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202 民初67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磊:本院受理原告万素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0202民初4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国:本院受理原告邓立庆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0202民初6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安晓慧:本院受理原告李秉臻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202 民初 28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山东地球港商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地球港商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永盛泰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你们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解除服务协议立即归还原告各种费用共计 189 241.19元;2、判令被告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内、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 (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元军: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浮山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向原告支付房屋租金10万元,请按照24% 年利率计算自2017 年 9 月 8 日至被告实际履行完毕之日的利息;2、延期返还房屋的房屋使用费28.968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上午九时 30分 (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金门路法庭(澄海路2 号乙)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许剑航、鲁海燕: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鼎鑫隆履约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达本院(2019)鲁0202 民初 4346 号案件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许剑航偿还原告代偿款 111206.55元及利息;2、判令被告鲁海燕对上述还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用等由两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三十分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马涛: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马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202民初682 号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中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江娟: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与被告江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202 民初 671 号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中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绘、孙江红: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环太经济合作有限公司与你们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 0202 民初3458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管辖)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15万元;2、判令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九时三十分 (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丁建禄、王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 0202 民初 293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原告与被告丁建禄、王宇签订《个人贷款合同》项下贷款立即到期,被告丁建禄、王宇立即偿还原告截至 2019年 4 月2日的贷款本金 972447.3 元及利息163582.31 元;2、判令被告丁建禄、王宇偿还原告自 2019年4月3 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按《个人贷款合同》约定的利息及罚息;3、判令原告对抵押物(位于青岛市市南区丰县路2号 3 号楼1502 户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相关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答辩期满后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九时三十分 (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蕾: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与被告张蕾、被告黎明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 135486.98元、利息 98960.91 元、违约金5873.35 元等;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本案定于 2019年9月 25 日下午 13时 30 分在山东省潍坊监狱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中嘉国投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上海扬铭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乔桐与你们及被告孙瑶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202 民初 3823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中嘉国投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被告上海扬铭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连带偿还借款 30 万元及相应利息;2、判令被告孙瑶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 (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谭程凤、青岛东风快达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 0202 民初 3679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谭程凤支付垫付款 8333 元,支付违约金2542.34(支付至实际付清之日);2、判令被告青岛东风快达物流有限公司对谭程凤的还款义务承担30万元最高额保证责任;3、本案案件受理费、公告费、邮寄费、保全费用、鉴定费等诉讼费用及原告为追偿欠款而支付的律师费或其他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答辩期满后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斌:本院受理原告郭小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202 民初 581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吴爱云:本院受理原告田建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202 民初 349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中玉世纪(青岛)宝石有限公司、朱惠娟、臧国庆:本院受理原告胡青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0202 民初24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绍兴柯桥鹏展针纺化纤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你及被告绍兴金海曼针织服饰有限公司、青岛邦德纺织有限公司、包春光、贺延青、徐金忠、孔庆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202 民初 3537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青岛邦德纺织有限公司向原告偿付截至2019年 3 月6日的贷款本金 7974914.88 元、利息、罚息和复利62035.48 元及自 2019年3月7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按照合同约定所产生的利息、罚息和复利;2、判令被告青岛邦德纺织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律师费损失 9 万元;3、判令被告绍兴金海曼针织服饰有限公司、绍兴柯桥鹏展针纺化纤有限公司、包春光、贺延青、徐金忠、孔庆亚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判令被告包春光对上述债务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原告对被告包春光名下的青岛市市南区东海中路 29号 5 号楼1 单元 401 户和东海中路2号3层 A 区房产享有抵押权,对上述房产的变现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5、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 (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红妍:本院受理原告韩同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202 民初 101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毅: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博宁福田通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202 民初 310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被告向原告返还不当得利 240万元。2、被告承担本案相关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山东中冶国宸黄金珠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新中物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与被告山东中冶国宸黄金珠宝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物业费用16641.83 元、电费 2101元及空调费/供暖费 30978.56 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9时 30分 (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齐铭鲁:本院受理宋明诉被告刘鹏与你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202民初18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瑶:本院受理原告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与被告孙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物业相关费用 4324.8元及违约金 165.7 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答辩期满后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 9 时 30分 (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柯茗兰:本院受理原告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与被告柯茗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物业相关费用 27211.8 元及违约金 1749.7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 9 时30分 (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柯茗兰:本院受理原告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与被告柯茗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物业相关费用30624 元及违约金 1664.3 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 9 时 3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柯茗兰:本院受理原告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与被告柯茗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物业相关费用 30680.1 元及违约金 1667.3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 9 时30分 (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柯茗兰:本院受理原告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与被告柯茗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物业相关费用 7949.7元及违约金432 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上 9时 30 分 (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柯茗兰:本院受理原告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与被告柯茗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物业相关费用 12909.6 元及违约金 701.7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 9 时 3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柯茗兰:本院受理原告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与被告柯茗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物业相关费用 11226.6 元及违约金 610.2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 9 时 3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柯茗兰:本院受理原告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与被告柯茗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物业相关费用 5709 元及违约金 310.3 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上 9时 30 分 (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柯茗兰:本院受理原告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与被告柯茗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物业相关费用10989 元及违约金 597.3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上 9时 30 分 (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金峡商务宾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房地产物业发展总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达本院(2019)鲁 0202 民初 4726 号案件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张洪岗偿还拖欠原告的租金 44200 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 时三十分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顺亿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海之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达本院(2019)鲁 0202 民初 3985 号案件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张洪岗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1646520 元及利息;2、本案诉讼费用、律师费等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三十分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海洋、王守存: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鼎鑫隆履约担保有限公司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0202民初 3797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二被告支付代偿款 14071 及相应利息;2、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九时三十分 (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郭淑芝: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本金 89176.77元、利息 126928.1 元、复利 89772.95 元以及相关利息、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 3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1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邱春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本金 34898.79元、利息 36020.2 元、复利 18193.46 元以及相关利息、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 30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11 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陈国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本金 219120.1元、利息 316042.49 元、复利 226924.84 元以及相关利息、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 3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1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史汝臻: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本金 48562.93元、利息 75314.69 元、复利 59017.25 元以及相关利息、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 3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1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永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本金 158373.89元、利息 275739.38 元、复利 242707.18 元以及相关利息、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 3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1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朴东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本金 22073.17元、利息 23949.44 元、复利 12654.98 元以及相关利息、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 3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1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韩勤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本金 44146.33元、利息 46223.43 元、复利 23513.54 元以及相关利息、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 3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1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毕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本金66330.04 元、利息 98528.37 元、复利 72952.3 元以及相关利息、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 3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11 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周学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本金 110824.84元、利息 177700.43 元、复利 142973.05 元以及相关利息、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 3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1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冯国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本金 281322.11元、利息 444205.57 元、复利 355018.27 元以及相关利息、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 3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1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吕忠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本金 1869.28元、利息 1699.28 元、复利 745.8 元以及相关利息、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 3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11 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吴显照: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本金 33044.23元、利息 37063.33 元、复利 20530.07 元以及相关利息、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 3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1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云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本金 127263.76元、利息 157749.97 元、复利 96932.22 元以及相关利息、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 3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1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春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本金 52503.38元、利息 75738.34 元、复利 54374.27 元以及相关利息、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 3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1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薛梅凤: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本金 74877.49元、利息 99538.33 元、复利 65949.87 元以及相关利息、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 3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1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吕晶: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本金34489.04 元、利息 39235.98 元、复利 21911.95 元以及相关利息、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 3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11 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国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本金 67152.12元、利息 95073.96 元、复利 66909.3 元以及相关利息、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 30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11 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邢子岩: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本金 47578.97元、利息 52947.91 元、复利 28766.98 元以及相关利息、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 3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1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楠楠: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本金 15940.65元、利息 36745.52 元、复利 23165.09 元以及相关利息、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 3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1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凤: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本金31625.69 元、利息 37405.39 元、复利 21689.98 元以及相关利息、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 3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11 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玉庆:本院受理原告张志明与被告孙玉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211 民初 7635 号民事判决书(被告孙玉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张志明本金62000 元及利息 3000 元共计 65000 元,并支付以 62000元为基数,按照年息 6% 计算的自 2018 年4月 12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的相应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1490 元,公告费900 元,共计2390元,由孙玉庆负担)。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君泽进出口有限公司、于利军:本院受理原告曹国锋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 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9 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隐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夏文: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黄岛分局与被执行人夏文行政非诉一案,现依法向被执行人公告送达(2018)鲁 0211 行审 450 号行政裁定书。被执行人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恒顺纸制品厂: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黄岛分局与被执行人青岛恒顺纸制品厂行政非诉一案,现依法向被执行人公告送达(2018)鲁 0211 行审 453 号行政裁定书。被执行人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黄开奇、胡昌云: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澳柯玛商用电器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 0211 民初 169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胡平仲、邵玲萍、安庆市祥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澳柯玛商用电器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 0211 民初 169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房贤贤:本院受理原告高存忠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211 民初 136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宋卫柱:本院受理的原告郭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211 民初 8715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诉请:1、被告向原告支付材料款及运费 522200 元;2、被告支付上述款项自起诉之日至实际给付之日的利息;3、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隐珠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薛海波:本院受理原告葛玉辉诉被告薛海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211 民初 110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李明阳:本院受理原告丁丽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9时 00 分,在本院六汪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天使洗浴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坤堂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211 民初 818 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 10 日内偿还借款 41 万元及利息19 万元并承担诉讼费 9800 元、公告费 900 元)。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郑猛:本院受理原告郭德志诉被告郑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211 民初6097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的诉讼请求是: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60000 元;2、本案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隐珠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苏童、杨璐:本院受理原告王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11 民初 1317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高良绪、王瑞芳、马晓梅:本院受理的再审申请人刘珍与你们、青岛宜联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0211 民申 5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高良绪、王瑞芳、马晓梅、许加臣、邢德文、薛瑞芳:本院受理的再审申请人刘珍与你们、青岛宜联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 0211 民再 2 号再审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 30 分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王焕香: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211 民初 313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沈志忠: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211 民初 313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郭家松: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211 民初 314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白文祎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211 民初 314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范启忠:本院受理原告孙雷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 30 分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薛家岛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王荣祥:原告山东琴安律师事务所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原告提供的联系方式多次向你送达应诉手续,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 30 分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薛家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无正当理由不出庭,将视为你放弃了答辩和质证的权利,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并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李宁、李刚:本院受理的申诉人于焕武与你们汽车买卖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211 民监 20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李刚、李宁:本院受理的申诉人于焕武与你们汽车买卖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 0211民再17 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上午9时 30分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苏力:上诉人于韡 韡 就(2017)鲁 0203 民初 8894 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市化工原料总公司:本院受理青岛恒丰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你与青岛市商业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203 民初 791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闫明:本院受理原告闫翠芹、闫爱琴诉被告闫明、胡秀云、宋文、宋磊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 3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滨海法庭(青岛市市北区邱县路13 号乙)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高历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 9 时 30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延安三路36号)第四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华亚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北京科禄格通风设备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 9 时 3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孙鹏:本院受理原告唐盛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9时 30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谭希虎: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9时 3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延安三路 36 号)第四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翼: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10 时 30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延安三路 36 号)第四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高历兰: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 10 时 0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延安三路 36号)第四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吴鸣镝: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203民初84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高玲群:本院受理杨志家诉你民间借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10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姚梦婕、刘露露:本院受理原告陈洋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 日上午9时 3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 36 号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杨月国:本院受理白秀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203 民初4676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的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9 时30分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 36号)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忠辉:本院受理秦贺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203 民初2001号案件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满后第 3 日9时 30 分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 36 号)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添翼:本院受理原告杨子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03 民初 652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许红: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203 民初 791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于志刚:本院受理原告王大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5 日上午 9 时30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 36号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海涛:本院受理刘艳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9 鲁 0203 民初76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胡明胜:本院受理原告王秀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及授权委托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上午 9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 号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邹涛:本院受理刘贝贝诉你民间借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 10 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左延威:本院受理青岛世新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203 民初242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孙倍力:本院受理原告马馨诉被告孙倍力、孙丽丽赡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请:要求被告每月支付赡养费 1000 元、承担医药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 30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滨海法庭(青岛市市北区邱县路 13 号乙)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中建建筑工程青岛房地产开发公司、韩书瑶:本院受理原告牛培华诉你及韩晓娜、王英君物权保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二日下午 14: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登州路22 号丙民一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哈工太阳能集热管有限公司、赵勋、刘岩臻、高健:申请人孙源在申请执行人北京合众鼎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执行过程中,向本院申请变更其为本案申请执行人。本院作出(2019)鲁 0203 执异 44 号执行裁定书,变更申请人孙源为(2016)鲁 0203 执2391 号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203 执异44 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金海田地工业装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昌元诉你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 时 30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延安三路办公区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孙晓、崔剑:本院受理原告韩文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03 民初1066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雨洋:本院受理原告李鲲诉你欠款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203 民初93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卓杰:本院受理原告卢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203 民初105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窦淑华:本院受理的原告姜玉亭诉你居间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203 民初 33 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青岛市市北区延安三路36号 612 房间)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杰:本院受理原告臧胜军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 3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市北区登州路 22 号)延安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建:本院受理原告王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 9时 3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延安三路 36号)第四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市北区艺资尚美婚纱摄影馆:本院受理况灵峰、刘俊诉你单位、王梅杰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 30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罗新:本院受理原告倪绪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03 民初 921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衍全: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二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 0203 民初722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大永、孙巧英: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二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203 民初 719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波: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203 民初 1547 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9 时 30 分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 36号)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高奎霞、苏根荣:本院受理原告但汉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 0203 民初 836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郝群: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0202民初 57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1.郝群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保险金5706.84元、保险费2069.01 元并支付违约金(以7775.85元为基数,自2015 年12月 16 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 24% 计算);2.驳回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3.案件受理费 149元,公告费 900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中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丁磊业、王晓弟: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鼎鑫隆履约担保有限公司与你等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202 民初48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1.被告偿还原告代偿款及相应利息;2.被告支付原告律师代理费;3.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中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大连又一季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市南区原可心食品店:本院受理山东省对外贸易泰丰有限公司诉大连又一季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市南区原可心食品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第“7270271”号注册商标专用权;2、判决被告一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9 万元;3、判令被告二停止销售侵害原告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四、本案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公证费、差旅费等为诉讼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 (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修军:我院受理原告吴之鸿与被告张修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返还货款及利息 45000 元并承担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 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盛世金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程丽倩、姜传尧、柴灵华:我院受理原告青岛兰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青岛盛世金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程丽倩、姜传尧、柴灵华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220 万元及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 30分 (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林圣然: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与被告林圣然(2019)鲁 0202 民初 3945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偿还贷款本金及欠息;2.确认抵押权,并有权就该房地产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 30 分 (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孔德胜、天津凯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谢东霞、天津昊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昊盛创鑫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潘晓晟与孔德胜、天津凯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谢东霞、天津昊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昊盛创鑫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18)鲁0202民初 7289 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规定,判决如下:一、天津凯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潘晓晟偿还借款本金 300 万元、利息 102万元及逾期还款违约金(以未还本金数额为基数,自2018年 10 月1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 24% 计算);二、孔德胜、谢东霞、天津昊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昊盛创鑫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41200 元、保全费 5000 元、公告费1200 元,共计 47400元,由五被告负担。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伟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贾春霞与被告青岛栈桥广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告青岛金海湾市场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被告青岛伟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202民初3408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主要内容:驳回原告贾春霞的起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 10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郑磊、寇君诚:本院受理原告刘玉焕诉被告郑磊、寇君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共同返还原告借款本金 10万元并按《 借款合同》约定向原告支付实际借款之日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滞纳金;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九时三十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泽红、王世永: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岳晋銮与被执行人日照永昌船务有限公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0202执异 252 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爱炉餐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林韬商贸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202 民初 729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1.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 159479.44 元;2.案件受理费3490 元、公告费750 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 日内向中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韩绪、王健:本院受理原告刘玲诉韩绪、王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归还借款本金人民币 200万元整。2、判令被告支付自 2018.5.1 至实际履行之日以 200 万元为基数,按照年息 24% 计算利息;3、判令被告承担律师费5 万元;4、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答辩期满后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 30 分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21 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徐朝江、张俊柱、张丽: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鼎鑫隆履约担保有限公司诉你方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202 民初 49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被告徐朝江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代偿款24675 元;2.被告徐朝江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利息【以每次代偿款项为基数,自该次代偿之日起至徐朝江实际偿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以年利率24% 为限)计算】;3、被告徐朝江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律师费 2851 元;4.被告张俊柱、张丽对上述第一、二、三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徐少龙: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诉徐少龙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返还原告赔偿款 23555.03 元;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所欠保险费14483.26 元;3、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至实际欠款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 24% 暂计至 2018年 11 月 2日为 7453.42 元);4、判令诉讼费由被告负担。(共计45491.71 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九时三十分 (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廉洪君、马玉洪、青岛瑞金典当行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华与被告廉洪君、被告马玉洪、第三人青岛瑞金典当行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58 万元及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原告对涉案房屋有优先受偿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 时 30 分 (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谢传美、管秀芬:本院受理原告原告谢传珠,谢传风,谢传英与被告谢传美、管秀芬继承纠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02民初 662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大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你(2019)鲁 0202 民初 581 号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 3日 10 时 (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林玉、蔡仕童、刘日鸽、陈金华、青岛尚视佳贸易有限公司、青岛真信达电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你们(2019)鲁0202 民初175 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 3 日9 时 30 分 (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卡卡世界商业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北京珠江白云酒店设备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02 民初 713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支付货款;2.支付违约金;3.驳回其余诉讼请求;4.负担案件受理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陈声满: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鑫志鸿不锈钢工程有限公司诉你、青岛茂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202 民初64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解除合同;2.返还货款、偿付利息;3.驳回其他诉讼请求;4.承担案件受理费、公告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山东恒丰实业有限公司、山东龙顺物流有限公司、山东亨圆铜业有限公司、孙金山:本院受理原告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202 民初 698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 1.山东恒丰实业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罚息、复利;2.山东龙顺物流有限公司、山东亨圆铜业有限公司、孙金山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山东恒丰实业有限公司追偿;3.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马晓坤:本院受理(2019)鲁 0282 民初 3339 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9时00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孙吉帅:本院受理(2019)鲁 0282 民初 3337 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9时00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王红蕊:本院受理(2019)鲁 0282 民初 3335 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9时00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梁启梅:本院受理(2019)鲁0282民初 3281 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9 时0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宋沙沙:本院受理(2019)鲁0282民初 3297 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9 时0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王海云:本院受理(2019)鲁0282民初 3296 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9 时0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王佳福:本院受理(2019)鲁0282民初 3291 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9 时0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李亚南:本院受理(2019)鲁0282民初 3286 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9 时0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鲁中上  王苏玲:本院受理原告即墨金鹏鞋材厂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 00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蓝村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潘学双  辛若花:本院受理原告即墨金鹏鞋材厂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 00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蓝村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徐铭鸿(曾用名徐伟):本院受理原告徐倩诉被告徐铭鸿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 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 00 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刘吉财:本院受理原告封言珍诉被告刘吉财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 15 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3 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 10 时 00 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尹珠泉:本院受理(2018)鲁0285民初 5567 号原告谭未强与被告尹珠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项为:“一、被告尹珠泉归还原告谭未强借款 10 000 元,并支付自 2013年 12 月 30 日(借款之日)起至给付之日止以 10 000 元为本金,按月息 2% 计算的利息;二、被告尹珠泉支付原告谭未强借款 5 000 元,并支付自2018年8月 21 日(起诉之日)起至给付之日止以 5 000 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上述一、二项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冠县港海薄板有限公司、冠县鑫融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山东冠县华美电缆有限公司、朱英法、朱英民、丁玉华、梁凤彩:原告山东省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冠县港海薄板有限公司、冠县鑫融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山东冠县华美电缆有限公司、朱英法、朱英民、丁玉华、梁凤彩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102 民初 777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冠县港海薄板有限公司、冠县鑫融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山东冠县华美电缆有限公司、朱英法、杜华伟、朱英民:原告山东省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冠县港海薄板有限公司、冠县鑫融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山东冠县华美电缆有限公司、朱英法、朱英民、杜华伟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102 民初 777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冯汝胜:本院受理原告张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304 民初 48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王云英、杨立军:上诉人刘持勇就(2018)鲁0304 民初 3857 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陈利、孙亮、孙承利: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与被告陈利、孙亮、孙承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09时 0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刘同福、李志钢、杨海、徐卫东: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与被告刘同福、李志钢、杨海、徐卫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15时 0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李德洲、李世福、唐恩明、谢鑫章: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与被告李德洲、李世福、唐恩明、谢鑫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 14 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陈泽明、陈敬祥、王震、陈冲、陈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与被告陈泽明、陈敬祥、王震、陈冲、陈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 10 时 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信才先: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 15 时 3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徐兴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304 民初 430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新泰市兰得染料化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新泰市兰得染料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9)鲁 0304民初 36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双晟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九成九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诉被告山东双晟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102 民初 4996 号案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合议庭通知书。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佣金合计人民币 1330106 元及滞纳金(滞纳金计算以 1330106 元为基数,自2017年 11 月 21 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照日千分之三计算);2、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姚家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董玉林、范正泉、济南民科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市历城区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伊长坤、卢居河:本院受理原告秦承富与被告董玉林、范正泉、济南民科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市历城区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伊长坤、卢居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 0113 民初363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限被告范正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秦承富木材款120860 元;限被告范正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秦承富利息(以本金120860元为基数,自 2005年 11 月 24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月利率 2% 标准计算);驳回原告秦承富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899 元,诉讼保全费 2820 元,由被告范正泉负担。现原告秦承富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在法定期间内提起上诉,改判由董玉林、范正泉、济南民科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市历城区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共同支付秦承富木料款120860 元及相应利息。现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或答辩状,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朱志国、山东货易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裕融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张遵新、朱志国、山东货易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于 2018年 12 月12 日作出民事判决书,现因被告张遵新不服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要求依法撤销本院(2018)鲁 0113 民初 3417 号民事判决书,发回重审或者依法改判。现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30 日内,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其权利。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莱芜市绿源工贸有限公司、孙启军:本院受理上诉人山东中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陈海诉被上诉人莱芜市绿源工贸有限公司、孙启军、李玉祥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鲁 01 民终3070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期限届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24 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门广金:本院受理原告朱强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124 民初 273 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为:被告门广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朱强借款本金 2 万元;被告门广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朱强利息:以本金 2万元为基数,自2006年9月 2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 24%计算;被告门广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朱强财产保全责任险保费300 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1500 元,申请费 700 元,公告费560 元,由被告门广金负担。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阴县人民法院

    山东天十辰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山东交运达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军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鲁能日和控股有限公司、山东旅科信息有限公司、山东泽远电气有限公司、山东义兴公家居有限公司、李辉军、雷雯、高登涛、陈永辉:本院受理(2019)鲁 0103 民初 5011 号,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 00 分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七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弭先强、马玲玲、章丘市明水凯旋牛羊肉店:本院受理原告杨波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及证据等诉讼材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七贤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立案受理申请人 威海市恒力胶锟制品厂 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四张商业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请权利。本院于 2019 年7月 5 日判决:一、宣告申请人威海市恒力胶辊制品厂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票据编号为 00100062/22256227、票面金额5 万元、出票人为济南铸造锻压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收款人为威海市恒力胶辊制品厂;票据编号为 00100062/21884291、票面金额 15 万元、出票人为济南铸造锻压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收款人为威海市恒力胶辊制品厂;票据编号为 00100062/21884106、票面金额 20万元、出票人为济南铸造锻压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收款人为威海市恒力胶辊制品厂;票据编号为00100062/21884045、票面金额 4000 元、出票人为济南铸造锻压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收款人为威海市恒力胶辊制品厂)无效;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威海市恒力胶辊制品厂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山东瑞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恒龙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与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181 民初761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山东瑞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日内支付原告济南恒龙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报酬 286666.67 元及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 5613 元,由原告济南恒龙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16 元,由被告山东瑞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5597 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埠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景加安、景加水、景伟国:本院依法受理原告山东章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令:1 、被告偿还我行贷款184700 元及应交利息、逾期利息。2、判令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10 时 00 分在本院埠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章丘市富康工贸有限公司、章丘市佑明锻造有限公司、刘红:本院依法受理原告山东章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定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章丘市佑明锻造有限公司及时偿还所欠我单位贷款 2190000 元及应计利息。2、被告章丘市富康工贸有限公司、刘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被告承担本次诉讼费及为实现债权而由我行支出的其他相关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9 时 00 分在本院埠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张庆泉:本院受理原告陈发峰诉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葛佰孔:本院受理原告济南通达九州劳务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3民初 884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葛佰孔于 2018年2月 14 日出具的承诺书合法有效。二、被告葛佰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返还原告济南通达九州劳务有限公司超付款39606 元。三、驳回原告济南通达九州劳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驭鲁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朱江楠诉你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义务告知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八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安山山:原告王真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113民初 294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朱凯:本院受理原告董建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的起诉要点为要求你偿还借款 58000 元及利息,诉讼费用由你承担。因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须知、授权委托书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 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济南市信泽家庭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董秀芹诉你(2019)鲁 0102 民初 4794 号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 00 分 (遇节假日顺延)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燕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淑梅,莫炜:本院受理的原告芦化容被告王淑梅被告莫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楼20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王玉磊,王玉昆:本院受理的原告孙兆军被告王玉磊被告王玉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 3日上午 9 时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楼 20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徐建青、山东恒鼎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贝特圣宝药业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的起诉要点为要求徐建青支付原告700 万元及利息,山东恒鼎置业有限公司对700 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所有实现债权的费用由你们负担。庭审中,原告自愿放弃要求你们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因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104 民初 319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徐建青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山东贝特圣宝药业有限公司借款7000000 元;被告山东恒鼎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王鸣竹 :本院受理原告李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191民初 38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 2019年4月 22 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济南喜都厨业有限公司公 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票号为1040373002452418,票面金额为 16720元的中国银行转账支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 2019年7月 8 日判决:一、宣告申请人济南喜都厨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号码为1040373002452418,票面金额为 16720元,出票人为山东大学的转账支票无效;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济南喜都厨业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济南市朱家峪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普田工贸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5 民初 779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见报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陈永旭、江苏省第一建筑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世才与被告陈永旭、第三人江苏省第一建筑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102 民初 40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 :1、被告陈永旭向原告王世才偿还借款本金5万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始日内付清;2、被告陈永旭向原告王世才支付逾期利息{以借款本金 5 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以不超过年利率 6% 为限),自 2019年 1 月14 日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3、驳回原告王世才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曼森商贸有限公司、济南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黄海良、张丽玲: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被告济南曼森商贸有限公司、济南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黄海良、张丽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鲁 0102 民初1675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并定于 2019 年 9月 30 日上午 9 时 00 分在本院第二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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