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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司法的温度点燃希望

    近日,在青岛市市南区检察院接访室里,贫困刑事案件被害人的家属从张钦利检察长手里接过装有支票的信封,感动的眼泪夺眶而出,感谢的话语溢于言表。这已经是今年该检察院第七次向相关案件生活困难群众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彰显了检察机关对困难群体的帮助与关怀。

    日前,该检察院受理了张某某故意杀人案。4月23日7 时许,马某某与同事张某某在单位宿舍内因琐事发生口角,马某某对张某某进行推搡,后张某某从隔壁员工餐厅厨房拿起一把菜刀,返回宿舍,对受害人马某某头部、面部等部位猛砍四刀,致其轻伤。该检察院了解到被害人马某某家庭条件情况特殊,住院治疗期间,花费医疗费三万余元,妻子患严重腰椎间盘突出,还要赡养父母、供孩子读书。马某某被砍伤后,张某某至今尚未赔偿,并且张某某患严重白血病,其家人也无力赔偿。该检察院告知马某某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解决目前家庭面临的困境。

    6月6日,马某某向该检察院提出了国家司法救助申请。该检察院于6月11 日受理,在审查过程中发现马某某系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低保户,家里的生活条件确实困难,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务院  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的条件,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程序,最终决定给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5000元。

    6月13 日,该检察院电话通知马某某的救助申请已受理并审核通过,并告知他来该检察院领取国家司法救助金。马某某得知消息后喜出望外,希望能当面向检察长表达感谢,但由于自己目前在黑龙江老家养病,只能让妻子代自己转达这份深深的谢意。6 月 18 日,正值检察长接访日,值班领导检察长张钦利亲自把装有5000元支票的信封递到马某某妻子的手里,关切地问候了马某某的身体状况,叮嘱马某某要注意身体好好养病,并告诉马某某的妻子该检察院一定会严格依照法律办理此案。马某某的妻子激动地一直感谢领导给予的关怀,这笔司法救助金为这个困难家庭解决了实际困难和燃眉之急。

    今后,该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司法人文关怀作用,依法开展对贫困当事人的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主动帮助其解决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实施精准扶贫,改善生活环境。

    青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