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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有风险,见面须谨慎

    随着人们思想的开放,网友之间的交流不再仅限于网络上,私下接触也成为很多年轻人热衷的交友方式。当“网上交友”“约见网友”等词语充斥着年轻人的日常生活时,法律和健康风险的问题更应当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济南市天桥区检察院近日办理的一起案件就能够带给当下年轻人一些教训和启示。

    2018年6月1日前后,袁某为了寻求感官刺激,满足自己的淫乱需求,利用QQ和blued等社交软件结识了很多同性朋友,并分别在网上约5 名网友见面。邀约成功后,袁某在某酒店开好房间,并通知其他 5名网友。6 月2 日,与袁某约好的5 位男性陆续来到酒店,并进行集体淫乱活动。

    经检察机关审理查明,袁某系在此次聚众淫乱活动中的首要分子,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涉嫌聚众淫乱罪。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2019年3月,法院以被告人袁某犯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在带给大家方便的同时,也给予了坏人更多的犯罪机会。检察官提醒,网络世界始终具有虚拟性和隐蔽性,因与网友见面而产生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等案例在新闻报道中屡见不鲜。因此,在网络世界中结识网友一定要慎重对待,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对不熟悉的人和事抱有单纯美好的幻想,时刻保有警惕意识,黑暗才无法侵袭。马嘉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