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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检察院

首例未成年人认罪认罚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

    近日,诸城市检察院对两名未成年人认罪认罚不起诉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告,这是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该检察院首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的未成年人不起诉案件。

    被不起诉人高某和周某犯罪时都系未成年人,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两人被介绍到提供卖淫服务的 KTV 工作。不久后,两人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退出,案发后又主动到案,如实供述。本着严谨审慎的态度,以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为标准,以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为指引,检察官审查认为,该案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中国人民共和国刑诉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此次宣告,该检察院邀请值班律师、法定代理人、侦查人员到场参与,充分保障了被不起诉人的合法权利。检察官当场宣布了不起诉决定书,并对被不起诉人进行了法治教育,对法定代理人进行了亲职教育。王香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