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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逃十年,取保候审变逮捕

    本是轻微的合同诈骗,投案后被取保候审,但却又选择了不告而别,后因不遵守取保候审规定经两次依法传唤不到案,被批准逮捕,最终不得不迫于压力再次投案。潜逃十年,马某成功将自己的自由之身送进看守所,5月15日,青岛市即墨区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对马某依法提起公诉。

    马某是外来务工人员,2009年,25岁的马某在一个砖厂打工,由于工作出色得到了领导的认可。在工作期间,马某了解到,砖厂因为招工相对困难,为吸引务工人员往往采取先付定金的方式招聘工人,而且当时定金不菲,每人8000元。

    马某见有空子可钻,在年末砖厂放假期间,先跟砖厂负责人联系表示可以找几个同村年轻人到厂子打工,在负责人同意后,马某找了六名同村的青年,谎称会带领他们到即墨打工。一行人到砖厂,马某在同乡们不知情的情况下,作为代表与砖厂签订了用工合同,并收受砖厂给付的用工定金56000元。后又对同乡们谎称砖厂没有活干,带领同乡们半夜租车潜逃回老家。

    发现被骗后,该砖厂负责人及时报警,而因为马某携款潜逃差点导致砖厂资金链断裂,同时极大破坏了砖厂跟务工人员之间的信任,让本就招工困难的行业陷入更难的境地。

    因为马某不是本地人难觅行踪,当年案件办理不是很顺利。直到2011 年,被追逃的马某主动到户籍地派出所投案,在交了 2000 元保证金后被取保候审。令人想不到的是,马某再次不告而别,后因不遵守取保候审规定经两次依法传唤不到案,于2012年被尚未撤市设区的即墨市检察院批准逮捕。今年4月,已经潜逃十年之久的马某,迫于巨大的压力主动投案,

    马某到案后将骗取的定金悉数退还,对自己行为给砖厂造成的损失表示深深歉意,虽然这份道歉迟到了十年,可是善良的砖厂负责人还是对马某的行为表示谅解。然而,马某必须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买单,最终难逃法律的追究。吕秀丽  杨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