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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院 公 告

2019年5月15日

    张维芹、刘锋仁:本院在审理原告刘璐诉被告张维芹、刘锋仁,第三人威海市丰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物权确认纠纷一案中,因你二人住所不详,根据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的诉讼请求为:判令二被告就经区华新家园-25 号-701 室房屋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第三人予以协助。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田国建:本院受理原告孟祥权与被告田国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002 民初 5462 号民事判决书(被告田国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孟祥权借款人民币 20 000 元并支付利息,以20 000元为基数,自 2018年 3 月 27 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刘宝芹、吕晓峰: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支行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1082 执 965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 5日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将限制你的高消费并纳入失信人名单。

    荣成市人民法院

    张彪: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支行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1082 执 964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2019)鲁1082 执964 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 日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或未提供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你所有的位于荣成市凤凰小区 536号 502 室。自履行期满后 5 日内到本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并自公告期满后 30日内到本院执行一庭领取评估报告。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本案将按程序进行随机确定。

    荣成市人民法院

    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吴海生、王海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1082民初 1107 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授权委托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第 21 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黄丹林、荣成石岛永昌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岛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1082 民初 1447 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授权委托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第 21 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魏屹然、山东恒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威海万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岛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1082 民初 1455 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授权委托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第 21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葛振利、封秀丽、赤山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岛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1082 民初 1462 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授权委托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第 21 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崔琳琳:本院受理原告荣成市平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1082民初 50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石岛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于海:本院受理原告王长建与你及毕超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082 民初7311 号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 (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时 00 分、期满后15 日上午9时 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韩学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支行诉被告韩学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082 民初481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李东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支行诉被告李东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082 民初481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李刚: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支行诉被告李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082 民初 480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李桂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支行诉被告李桂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082 民初481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李国会: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支行诉被告李国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082 民初481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李万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支行诉被告李万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082 民初480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李小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支行诉被告李小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082 民初480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刘耀忠: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支行诉被告刘耀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082 民初481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王卫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支行诉被告王卫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082 民初480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张伟:本院受理原告刘建刚与被告张伟、郭婷婷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8)鲁1082民初 800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修佳明:本院受理原告王海渤、王立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1082 民初1728 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授权委托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第21 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姜宇杰:本院受理原告姜著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082 民初81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吴桂艳:本院受理原告管常文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1082 民初307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荣成市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陈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石岛支行诉被告陈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9时 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楼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刘忠岩: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石岛支行诉被告刘忠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9时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楼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邵海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石岛支行诉被告邵海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9时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楼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王凤杰、张茂森: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石岛支行诉被告王凤杰、张茂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 时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楼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刘金立、赵玉珍: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石岛支行诉被告刘金立、赵玉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 时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楼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程冠雷: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支行诉被告程冠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9时 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楼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翟红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石岛支行诉被告翟红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9时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楼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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