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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9年 4月 16日

    青岛地球港商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妙食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达本院(2019)鲁 0202 民初 1867 号案件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支付货款 899151.84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昱杨:本院受理原告袁清江与你及被告刘彦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二被告偿还原告借款 20 万元;2、判令二被告支付相应的利息;3、本案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答辩期满后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九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莉: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23644.98 元,并支付以 23644.98 为基数计算 2018 年11 月 21 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罚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6 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伟: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49542.03 元,并支付以 49542.03 为基数计算 2018年 9月 4 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罚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36 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连课: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5529.72 元,并支付以 15529.72 为基数计算 2018年 8月 8 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罚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36 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卢春东: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49472.17 元,并支付以 49472.17 为基数计算 2018年 8月 8 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罚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36 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宫磊: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被告宫磊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宫磊支付欠款 62091.93 元;2、判令被告宫磊承担全部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 3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3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晓燕: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被告王晓燕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王晓燕支付欠款 146637.51 元;2、判令被告王晓燕承担全部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 3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3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岩: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被告孙岩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孙岩支付欠款 180595.6 元;2、判令被告孙岩承担全部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 3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3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曹永荣: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被告曹永荣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曹永荣支付欠款 108268.98 元;2、判令被告曹永荣承担全部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 3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3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袁磊: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被告袁磊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袁磊支付欠款102103.82 元;2、判令被告袁磊承担全部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 3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3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韩芳: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被告韩芳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韩芳支付欠款118011.93 元;2、判令被告韩芳承担全部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 3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3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娄艳艳: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被告娄艳艳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娄艳艳支付欠款 148072.97 元;2、判令被告娄艳艳承担全部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 3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3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晓军: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被告张晓军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张晓军支付欠款 204600.36 元;2、判令被告张晓军承担全部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 3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3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谭晓东: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四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本金210851.15 元、利息4253.28 元、费用 10100元以及相关利息、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3 日下午 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6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徐晓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本金13764.67 元、利息 126.41 元、费用 2733 元以及相关利息、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3 日下午 14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36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崔哲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本金47631.30 元、利息 3758.28 元、费用 4990 元以及相关利息、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3 日下午 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6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于文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本金10785.20 元、利息 400.21 元、费用 2571 元以及相关利息、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3 日下午 14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36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徐凯: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本金10350.82 元、利息 878.921 元、费用 2573 元以及相关利息、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3 日下午 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6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岳晓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本金51610.29 元、利息 297.64 元、费用 5014 元以及相关利息、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3 日下午 14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36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化蛟: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本金 261294.18 元、利息和罚息 2072.29 元及利息、费用、律师费14630 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3日上午 9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36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常舜: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本金 354652.84 元、利息和罚息 9101.67 元及利息、费用、律师费 18847 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36 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晓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路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剩余借款本金98406.15 元,并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借款本金的逾期利息、罚息及违约金,以未还剩余借款本金98406.15元为基数,从 2017 年 9 月逾期之日开始,按照天利率万分之五计算至剩余借款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 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36 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牧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撼天公关策划有限公司诉被告青岛牧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202 民初 622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牧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撼天公关策划有限公司诉被告青岛牧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202 民初 622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牧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撼天公关策划有限公司诉被告青岛牧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202 民初 622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大军: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李大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本金及利息等共计 368688.35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蕾: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刘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本金及利息等共计 853781.7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贺天培: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贺天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本金及利息等共计 189117.78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姜衍美: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姜衍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本金及利息等共计 230045.94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谭光宝: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谭光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本金及利息等共计 79284.91 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关海滨: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关海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本金及利息等共计 115285.31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胡敏: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胡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本金及利息等共计 275638.79 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 9 时 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韩雅静: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韩雅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本金及利息等共计 227812.11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相奇兵: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相奇兵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本金及利息等共计 19203.44 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杜宏: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杜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本金及利息等共计 249546.45 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 9 时 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万同刚: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万同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本金及利息等共计 188043.76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许广霞: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许广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本金及利息等共计 85071.19 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葛长运: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葛长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本金及利息等共计 416745.12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郑敏: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郑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本金及利息等共计 558270.97 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 9 时 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黄平: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黄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本金及利息等共计50148.85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向科: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孙向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本金及利息等共计 208672.57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成锦姬: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成锦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本金及利息等共计 173862.5 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黄珍红: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黄珍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本金及利息等共计1197440.53 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 时 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苑梅: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苑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本金及利息等共计62216.83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夏玉卫: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夏玉卫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本金及利息等共计 109980.89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杨青玉: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杨青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本金及利息等共计 13578.85 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徐世江: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徐世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本金及利息等共计 135429.63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鹏: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王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本金及利息等共计 115360.79 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 3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芳: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王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本金及利息等共计 155377.7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肖玉玲: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肖玉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本金及利息等共计 150634.21 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上午9 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袁永龙: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袁永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本金及利息等共计 220057.26 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上午9 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江崇亮: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江崇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本金及利息等共计 244978.53 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上午9 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胡琳琳: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胡琳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本金及利息等共计 42214.21 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上午9 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胡纯忠: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胡纯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本金及利息等共计 148827.41 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上午9 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黄录海: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黄录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本金及利息等共计 98672.73 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上午9 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秦义: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秦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本金及利息等共计 460888.51 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 9 时 3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宝财: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王宝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本金及利息等共计183025 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 9 时 3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吴精辉: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吴精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本金及利息等共计 155298.88 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上午9 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明亮: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赵明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本金及利息等共计 28759.64 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上午9 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于仁海: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于仁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本金及利息等共计 279351.46 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上午9 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程显梅: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程显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本金及利息等共计 755725.7 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上午9 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姜超: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姜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本金及利息等共计 511729.89 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 9 时 3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付筱媛、杜云芳:本院受理原告深圳福慧顺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18)鲁 0102 民初 9108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 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马磊:本院受理原告张雪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18)鲁 0102 民初 9499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孟现明:本院受理原告曹会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赵效男、济南诺泓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了原告青岛雅梦思纺织品有限公司诉刘小宝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告刘小宝在答辩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本院于 2019年 3月 4 日做出(2019)鲁 0103民初 1511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驳回了刘小宝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被告刘小宝对该民事裁定书不服,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管辖)及管辖异议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德克曼装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珍贝瓷业有限公司、蔡卫东、董春今、杨传德、吴翠萍:本院受理(2018)鲁 0103 民初 8968号原告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103民初 8968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窦家亮:本院受理的原告洪春梅诉你和被告窦家亮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楼 20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刘宁、蔡祈敢、淄博春申陶瓷科技城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103 民初 877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魏仕禹、蔡祈敢、淄博春申陶瓷科技城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103 民初 925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孙华炜、张楠:本院受理原告张士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104 民初 46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孙华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张士荣偿还借款本金15 万元及利息(以10 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18%,自 2016 年 7 月 31 日起计算至借款清偿之日止;以 5 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 2018 年7月 28 日起计算至借款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张士荣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3300元,由被告孙华炜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于雪杰、张晓丽:本院受理的原告李长营诉被告于雪杰、张晓丽赠与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 3 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楼206 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钱晞芒、刘建国、梁苏:本院受理的(2018)鲁 0103民初 3142 号原告李玲诉被告钱晞芒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103 民初 314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鲁鹏、史雯雯:本院受理的原告杨文静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8)鲁 0103 民初 727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岳映红:本院受理的(2018)鲁 0103 民初 10272 号原告张保玉与你、济南成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济南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有关诉讼规定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8 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田晓亮、张艳秀:本院受理原告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3 民初 841、848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普惠农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刘玉英、张茂全、李秋英、姚中虎、张丽新、单忠建、黄玉明、李虎、张燕、李伟、马甜甜、刘友平:本院受理原告普惠农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李连杰、刘玉英、张茂全、李秋英、姚中虎、张丽新、单忠建、黄玉明、李虎、张燕、李伟、马甜甜、刘友平追偿权纠纷一案,你们作为被告。被告李连杰就(2018)鲁 003 民初 8066 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上诉状副本。自公告发出之日经过起60 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淄博特捷物流有限公司、淄博新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于彬彬、海阳兴发食品有限公司、于中政、周志、顾翠玲、于平平、于伟伟:本院受理的原告济南姿善堂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 9 时在本院 11 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淄博新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于彬彬、孙迎辉、海阳兴发食品有限公司、淄博老于物流有限公司、淄博特捷物流有限公司、于中政、周志、顾翠玲、于平平、于伟伟:本院受理的原告济南姿善堂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 10 时在本院 11 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巩万强:本院受理的原告刘涛诉被告巩万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楼 206 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巩万强、闫国梅:本院受理的原告阎国翠诉被告巩万强、被告闫国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楼 206 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巩万强:本院受理的原告闫荣森诉被告巩万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 日上午 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楼 206 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焦念苹:本院受理徐振强诉焦念苹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13 民初 4077 号民事判决书 :“一、准予徐振强与焦念苹离婚;二、徐振强与焦念苹婚生之女徐苗苗由徐振强抚养,抚养费徐振强自理;三、焦念苹享有探视徐苗苗的权利,每月探视一次,徐振强负有协助探视的义务。”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少审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山东华新盛和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齐永康、巩全营:本院受理上诉人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诉人柴永福及原审被告山东华新盛和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齐永康、巩全营、徐继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1 民终 286 号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毛允明:原告山东水投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华通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毛允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18)鲁 01 民初 2102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驳回被告山东华通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被告山东华通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民事裁定书及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及上诉状,逾期则视两市中为送达。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飞:本院受理原告济南万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104 民初 5079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刘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济南万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交纳物业服务费 5031.7 元;驳回原告济南万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曰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王志新:本院受理原告济南万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104 民初 507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王志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济南万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交纳物业服务费 1592.5 元;驳回原告济南万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济南彩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济南美术总厂与被上诉人高秀明及你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1 民终 1693 号民事裁定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谢祥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薛城区支行诉被告谢祥稳、李桂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8)鲁 0403 民初 129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文尔达集团有限公司、枣庄华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崔西成: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福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8)鲁 0403 民初 213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王冬峰刘庆松孙晋均: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薛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张丽娟李建伟张凤军: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市银通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王绍亮:本院受理原告王茂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临山中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房学伦、许红英:本院受理原告席怀轮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702 民初 5721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牡丹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何小辉、山东大甲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邓国强、邓冠飞诉你们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鲁 1702 民初6224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牡丹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曹县盛玛特商贸有限公司、盛伟、曹县海纳食品有限公司、菏泽盛强建材有限公司、山东鑫马特制衣有限公司、李怀军、朱文英、马望宪、谭英:本院受理原告崔芳与被告曹县盛玛特商贸有限公司、盛伟、曹县海纳食品有限公司、菏泽盛强建材有限公司、山东鑫马特制衣有限公司、李怀军、朱文英、马望宪、谭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件编号 (2019)鲁 1722 民初 93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当事人权利和义务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 2019 年 7月 4 日上午 9时 00 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菏泽市单县人民法院

    王德夫:本院受理原告丁玉平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渠怀宝:本院受理原告傅国庆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李国栋:本院受理原告刘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403 民初 30 2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 60 日内来本院沙沟中心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薛城区旧城改造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圣霞诉你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 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邹坞中心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海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冉凡礼与被执行人枣庄市海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鲁南分中心对枣庄市海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枣庄市市中区文化东路泰和园小区 1 号楼 1 单元1601 室房产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确定上述房产的价值为 661000 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鲁南分中心鲁南网拍(2019)44 号司法询价报告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即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满后 10 日内向本院提出。并限你于本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如逾期既不提出异议也不履行义务,本院将依法对上述房产委托拍卖机构公开拍卖,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拍卖流标可能造成的降价损失将由你方承担。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刘全玲、曹亚:本院受理原告王臊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不在户籍所在地,新地址不明,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8鲁 0405 民初 2250 号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海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众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后的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临山中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杜善增:本院受理原告殷延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万志光:本院受理原告张胜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403 民初 332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来本院邹坞中心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丁延武、张敏、丁祥海:本院受理原告张守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403 民初 305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 60 日来本院邹坞中心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韩业龙、韩业永、苗锋:本院受理原告郑继栋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邹坞中心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谈金明:本院受理原告王微微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428民初 225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武城县人民法院

    崔振花、马立申:本院受理原告程木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19)鲁 1428 民初888 号民事裁定书 (简转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 30 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老城法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武城县人民法院

    齐河县开发区仟舜涂装部:本院受理原告崔金玉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425 民初 361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齐河县开发区仟舜涂装部:本院受理原告崔佰平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425 民初 361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山东海森特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惠春诉你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8)鲁 1425 民初 404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齐河县开发区仟舜涂装部:本院受理原告耿全生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425 民初 361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程万峰:本院受理原告苏学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427 民初214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城区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李爱女:本院受理原告尹训荣诉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427 民初 227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区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马吉峰、张书琴、刘艳春、黄维平、吴秀菊、孙延和:我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市分行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本院(2018)鲁 1491 民初 172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宁、张喃喃、靳先军、史周霞、陈光伟、闫华:本院受理原告鄄城县京信富民种植专业合作社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8)鲁 1726民初 311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判决不服,可在公告期满后的第二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鄄城县人民法院

    宁津县瑞祥铸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宁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与宁津县天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宁津县豪泰铝塑门窗有限公司、王海彦、潘书亮、彭万志、张占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的期限届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津县人民法院

    史宝玉:本院已受理王翠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保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津县人民法院

    弘盛地产有限公司、弘盛地产有限公司东平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贾树丽、樊淑平诉被告弘盛地产有限公司、弘盛地产有限公司东平分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923 民初159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弘盛地产有限公司、弘盛地产有限公司东平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强诉被告弘盛地产有限公司、弘盛地产有限公司东平分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8)鲁 0923 民初 159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弘盛地产有限公司、弘盛地产有限公司东平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贵成、刘玉芹诉被告弘盛地产有限公司、弘盛地产有限公司东平分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923 民初159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弘盛地产有限公司、弘盛地产有限公司东平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马忠文、刘爱梅诉被告弘盛地产有限公司、弘盛地产有限公司东平分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923 民初159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林应胜:本院受理原告王世房诉你与被告王志安、东平县斑鸠店镇人民政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923 民初 39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银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陈涛、李海燕:本院受理张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923 民初 779 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王新现:本院受理原告闫兴峰诉你与被告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平县银山镇耿山口村民委员会、菏泽德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923 民初 382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银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陆学杰:本院受理原告董兴甫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8)鲁 0923民初 390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银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上海生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赵文圣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8)鲁 0923 民初 322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彭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丁养亮:本院受理原告梁兆勇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923 民初 4229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 60 日内来本院速审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王小良:本院受理原告冯丽与被告山东新兴元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王小良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8)鲁 0983 民初 414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第四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城市人民法院

    董洪涛:本院受理周士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983 民初 1736 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肥城市人民法院

    泰安市盈铂金属有限公司:本院对天津市裕隆达商贸有限公司与泰安市仁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泰安市盈铂金属有限公司、泰安市中京经贸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 (2018)鲁 09 民初 210 号民事判决书、天津市裕隆达商贸有限公司的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和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天源食品有限公司、临沂百信源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赵业文、被告刘成良、李成云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9 民初 229 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衍会:本院受理的你与山东一建建设有限公司因、李怀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9 民终 211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洪梅、王垒:本院受理上诉人王兆东、李志刚与被上诉人山东肥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即上诉人不服肥城市人民法院(2017)鲁 0983 民初 1720 号民事判决上诉案,我院已作出(2018)鲁 09 民终 2171 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杜文明、杜铭贺: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中心支公司与被上诉人孙玉华、韩万利、艾淑玲、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亭支公司及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9 民终 237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按上诉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中心支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杜文明、杜铭贺: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中心支公司与被上诉人杨孝元、张彩侠、韩万利、艾淑玲、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公司、孙玉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经济开发区支公司及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9 民终 2372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按上诉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中心支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茂军、朱玉国、纪维生: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刘现军、与被上诉人贺月英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9 民终2466 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宁阳县吴村建筑工程公司: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梁金华与被上诉人刘增英、原审被告山东和兴包装有限公司、张加泉、程祥坤、赵衍强及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9 民终 2468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华英: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曲瑞军、被上诉人张新汶与你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9 民终 2655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学军、朱元存:本院受理上诉人邵里刚与被上诉人陈尚干及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即上诉人不服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2018)鲁 0911 民初 17 号民事判决上诉案。现本院已作出(2018)鲁 09 民终 3028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该案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金永旺:本院受理上诉人张树印、济南华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张宪勇、李录平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9 民终315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健: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宫风芝因与被上诉人林怀刚、原审被告张传河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9 民终 3446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冯忠文、李诚香:本院受理的你与上诉人冯立亮、冯忠华、被上诉人赵忠峰及原审被告武翠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9 民终 3511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军、山东风顺汽车散热器有限公司、冯宗海、张红、泰安市金吉利安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朱宝森诉你们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无法与你们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 8 时 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军、山东风顺汽车散热器有限公司、冯宗海、张红、泰安市金吉利安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刘永现诉你们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无法与你们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3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淑霞、山东新泰辰晖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赵军、杨丽丽、山东新泰公信置业有限公司、高明军:本院受理的原告姜凯诉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无法与你们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 8 时 5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淑霞、山东新泰辰晖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赵军、杨丽丽、山东新泰公信置业有限公司、高明军:本院受理的原告刘玲诉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无法与你们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 13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淑霞、山东新泰辰晖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赵军、杨丽丽、山东新泰公信置业有限公司、高明军:本院受理的原告刘方新诉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无法与你们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 8 时 5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淑霞、山东新泰辰晖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赵军、杨丽丽、山东新泰公信置业有限公司、高明军:本院受理的原告展翔诉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无法与你们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 13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沃尔重工科技有限公司、李伟、公红军、公延苓、吴士奎:再审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东岳支行与被申请人山东沃尔重工科技有限公司、泰安海威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山东泰山大力重工有限公司、公红军、公延苓、刘爱美、王久明、杜召元、王清、李伟、吴士奎、聂立峰、吴伟、张志峰、王波、夏庆珍、吴钦波、耿传凤、刘丽、徐东田、冯丽华、王国良、安艳、刘东、罗巧玉、韩飞、夏庆录、孙洪剑、仉学利、王楠楠、张宗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19)鲁 09 民申10 号民事裁定,裁定主文如下:驳回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东岳支行再审申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该民事裁定。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到本院领取裁定,逾期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守加:本院受理上诉人袁恒生与被上诉人翟晓丽、卢方庆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市泰星汽车修理厂:本院受理上诉人于冠一与你厂及被上诉人泰安市物资回收利用总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即上诉人于冠一不服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2017)鲁 0902 民初 4436 号民事裁定上诉案。本院已作出(2019)鲁 09 民终858 号民事裁定书。现依法向你厂公告送达该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赵俊方: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季敏因与被上诉人新泰东方正捷投资理财咨询有限公司、高松水、牛武银、崔红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9 民终 26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大国、郑云芳、陈云生:本院受理的上诉人侯庆生、王建芹与被上诉人李培勇及你们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9 民终 58 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吴培勇、赵平美: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毛庆彬与被上诉人徐国、杨军及你们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因上诉人不服(2018)鲁 0911 民初 1689 号民事判决上诉至我院,因无法与你们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 8 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宝安、徐甲文:本院受理的上诉人许淑刚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上诉人不服(2017)鲁 0911 民初 4895 号民事判决上诉至我院,因无法与你们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8 时 5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明: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李新、李林与被上诉人谢清孝、原审被告泰安市国土资源局、原审第三人李伟及你认为侵犯房产权纠纷一案,上诉人不服(2018)鲁 0983 行初 34 号行政裁定上诉至我院。因无法与你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8 时 4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闫有财:本院受理原告田伟诉被告闫有财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1324 民初 4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准予原告田伟与被告闫有财离婚;二、原、被告婚生长子田犇由原告田伟抚养,抚养费由原告田伟自行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兰陵县人民法院

    临沂市春龙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洪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8)鲁 1302 民初 795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兰山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孔庆荣、王风明:本院受理原告临沂杰夫置业有限公司诉二被告孔庆荣、王风明、第三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沂蒙支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 (2018)鲁 1302 民初 1428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柳青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临沂市春龙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建军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8)鲁 1302 民初 795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兰山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刘京玲、孙连、孙强、朱孟芝、赵文龙、周文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8)鲁 1302 民初 1247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兰山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聂世轩:本院受理原告临沂高新区成投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作为被告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8)鲁1302 民初 1676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柳青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赵世杰、聂学芳:本院受理原告临沂高新区成投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二人作为被告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 1302 民初 1677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柳青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邢美:本院受理原告临沂高新区成投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作为被告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302 民初1675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柳青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金盛车桥制造有限公司、梁山宇通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梁山盛鑫集团专用车有限公司、孙文学、杨冠峰、王小云、邱传香、张玉秋: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三案,现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 08 民辖终 131、132、133号民事裁定书,同时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811 民初 3115、3116、3117 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三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张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济宁市连翔石化有限公司、山东源治阿胶有限公司、山东华辰实业有限公司、邵科、王会会、王连峰、吕邵平、王福星、李俊荣: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9)鲁 08 民辖终 139 号民事裁定书,同时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811 民初 4782 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张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周墨涛、张秀娟:本院受理的原告刘振荣与周墨涛、张秀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502 民初 5791 号民事裁定书及民事判决书各一份。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三庭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森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东营星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东营市森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502 民初 5824 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刘传亮: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尊艳、赵彦琦、赵彦辉、刘梅吉诉被告刘传亮、姜波、姜文静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502 民初 1935 号民事裁定书及民事判决书各一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三庭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徐海建:原告东营盈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502 民初 584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王艳军:原告东营盈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502 民初 584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隋君波、石风军:原告东营盈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502 民初 585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东营君权实业有限公司:原告东营区虹威图文广告部西三路店与你广告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502 民初584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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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燕东广、李强、山东万通模具有限公司、东营盛宇工贸有限公司、马树欣、王文元:本院受理原告东营莱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史口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9)鲁0502 民初 1503 号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 00 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杨风景、张秀丽、王秀华、许素鹏: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东营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9)鲁0502 民初 1357 号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 00 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山东辰星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山东龙马重科有限公司、樊宪国、乔锁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9)鲁 0502 民初1241 号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2时 00 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东营三和油脂有限公司、利津县通利电子有限公司、东营圣亚昌运油品运输有限公司、巴占文、薄纯凤、巴政、付银侠、兰俊书、兰俊民、巴沾明:本院受理原告东营莱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9)鲁 0502 民初 994 号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 9 时 00 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郭振霞、薄纯海:本院受理原告东营莱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史口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8)鲁 0502 民初3658 号民事裁定书及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郭振霞、薄纯海:本院受理原告东营莱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史口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8)鲁 0502 民初3657 号民事裁定书及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郭振霞、薄纯海:本院受理原告东营莱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史口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8)鲁 0502 民初 3654号民事裁定书及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广饶县振鲁橡塑有限公司、东营黄河三角洲橡胶有限公司、山东唯正金属结构有限公司、东营市鑫源橡胶有限责任公司、张文强、刘彬、张文生、杜彩霞、田茂进、熊秀青、邵卫华、贾延芳、高洪涛、刘美铃:本院受理原告东营莱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辛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8)鲁 0502 民初 2570 号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 9时 00 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邱晨、曹苏敏、何青江:本院受理原告东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牛庄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502民初4935 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毕艳兵:原告杨长山诉你与马苗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结。被告马苗苗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上诉要点:一、请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第一、三项,判决上诉人不应支付被上诉人借款485000 元及利息。二、二审案件受理费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肖玉玲:本院受理原告王健诉被告肖玉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591 民初 3222 号民事判决书。裁判要点:一、被告肖玉玲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王健借款本金 50 万元、至 2018年 11 月 30 日的利息 66万元,及自 2018年 12月1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以借款本金 50 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24% 计算);二、驳回原告王健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18210元,公告费390 元,由被告肖玉玲负担。自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荣美:本院受理原告东营区东城春收水产商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 35591 元,支付利息4000 元;2、本案诉讼费及保全费由被告承担。经电话、邮寄,均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591 民初 3651 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日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审理。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10点 10 分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举证期满后的第 7 日上午9时 00 分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宣判(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宣判。(320 字)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崔燕、赵光启、东营大昌化工有限公司、东营万兴石化仓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隋长祥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崔燕偿还原告本金及利息共计 1445600 元,并自 2018年 12月 15 日起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 24%继续向原告支付利息;2、判令其余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本案诉讼费等费用由被告全部承担。经电话、邮寄,均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8)鲁 0591 民初 3607 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日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审理。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 00 分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举证期满后的第 9 日上午 9时 00 分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宣判(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宣判。(395 字)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波之:本院受理原告马行军诉你民间借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刘波之支付原告借款本金50000 元,支付原告截止 2019 年 3 月19 日的利息 46500 元,本息共计 99500元,并支付自 2019 年 3 月 20 日至实际还款日的利息,按月息 2% 年息 24% 计算。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全部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08 时 40分、第 10 日下午 14时 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胡英建、胡中华:本院受理原告东营开发区茂全建材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一、依法判令两被告支付货款 22033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自立案之日起,以 22033 元为基数,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1.5 倍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无法使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诉讼风险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 9 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康永祯:本院受理原告王宗刚诉被告臧惠福、康永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两被告连带偿还借款 59350 元;2.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 时 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芳芳、朱剑锋:本院受理(2019)鲁 0591 民初 625号周海申诉李芳芳、朱剑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起诉要点:一、依法确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取得位于东营开发区广州路 18 号众成欣园 12 号楼 1 单元302 室的房屋所有权,即确认涉案房屋归原告所有。二、依法判决二被告限期为原告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三、本案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 14时 30 分、第5 日下午14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罗汉、东营市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本院(2018)鲁 0591 民初 2036 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如下:一、被告张罗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424422.72 元、逾期利息4929.59 元及自 2018 年 7 月 26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的罚息和复利(罚息以借款本金 424422.72 元为基数,复利以逾期利息 4929.59 元为基数,均按年利率6.0515% 计算);二、被告东营市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张罗汉追偿;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7741 元,公告费1120 元,由被告张罗汉、东营市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孟萃萃、东营市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本院(2018)鲁 0591 民初 2037 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如下:一、被告孟萃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534625.8 元、利息 8277.79元、罚息 23.81 元及自 2018年 7 月 26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的罚息和复利(罚息以借款本金 534625.8 元为基数,复利以欠付的利息 8301.6 元为基数,均按年利率 6.0515% 计算);二、被告东营市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孟萃萃追偿;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9230 元,公告费 1120元,由被告孟萃萃、东营市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姜德龙、姜绍波:本院受理了原告梁洪敏诉被告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8: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王波海:本院受理原告王忠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8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张铭:本院受理的原告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花勇租赁站诉你们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503 民初 189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韩宝华:本院受理的原告胡培全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503 民初 228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丁桂峰:本院受理的原告郭玉伟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503 民初 12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王树桩、张宗文:本院受理原告张泽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8 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邵新福:本院受理原告荆同山诉被告邵新福、邵君君、李建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503 民初 496 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高朋朋:本院受理的原告宋凯诉你健康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503 民初 211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仙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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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建波:本院受理原告张艳丽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503 民初 37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来河口区人民法院仙河审判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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