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公告 中缝

法院公告

2019年2月27日

    临朐县鑫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潍坊亿成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临朐建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曾庆山: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24民初20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房德香:本院受理原告刘卫国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781民初357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州市人民法院

    潍坊中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潍坊嘉旺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原告宗兆英与你们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我院已做出(2018)鲁0702民初1835号民事判决书。原告宗兆英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及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王洪燕: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诚信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515489145)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02民初20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中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潍坊嘉旺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海艳、王风诉你们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02民初1827号、(2018)鲁0702民初18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孙成芳、崔波:本院受理李明欣申请执行(2017)鲁0702民初1208号民事判决书一案,已立案执行。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02执1270号执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李传波、张霞、汤占隆、高泰、李传静、潍坊高泰经贸有限公司: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税号:91370700057931201j)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02执130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王存安、谭琳、王朋勇、管翠翠、王永升、丁玉梅: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税号:91370700057931201j)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02执111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中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潍坊嘉旺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郭连勇诉被告潍坊中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第三人潍坊嘉旺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抵押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郭连勇不服本判决,向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02民初1834号民事上诉状,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中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潍坊嘉旺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冯滨诉被告潍坊中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第三人潍坊嘉旺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抵押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冯滨不服本判决,向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02民初1826号民事上诉状,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中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潍坊嘉旺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张高硕诉被告潍坊中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第三人潍坊嘉旺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抵押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张高硕不服本判决,向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02民初1829号民事上诉状,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杨勇:本院受理的原告邓振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702民初22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日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杨文涛、张晓燕、徐惠云、苏晓明、李乃艳、邱正伟、姜传芳、山东百花食品有限公司:孙丙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孙丙明不服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鲁0702民初367号民事判决,向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鲁07民终422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王军:本院受理原告孟庆波诉被告王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702民初16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崔华庆:原告崔有金与你、被告崔兆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已做出(2018)鲁0702民初2928号民事判决书。被告崔兆峰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及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王均峰: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市投资工程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702民初159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于河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李慧、段德龙、潍坊盛泰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范玉霞申请执行(2013)潍城于民初字第39号民事判决书一案,已立案执行。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02执恢434号执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薛增彬、朱洪艳:本院受理原告李清水与被告薛增彬、朱洪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702民初16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中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潍坊嘉旺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原告王风、刘海艳与你们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我院已做出(2018)鲁0702民初1830号、(2018)鲁0702民初1827号民事判决书。原告王风、刘海艳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及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市红河建筑有限公司、潍坊市承发园林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张国富、任茂龙、洪福寺:本院受理原告潘秀娟诉你们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2民初12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按双方当事人的人数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秦乐福、亓红桂:本院受理原告杨家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2民初8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李冰:本院受理原告房海成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702民初205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于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老张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王英会:本院受理原告姜莹诉你们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702民初249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于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麻国龙:本院受理原告高秀英诉你及第三人孙美丽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702民初140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考少庭: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诚信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702民初202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王梅英: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普云房地产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2558932114A)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702民初1750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上诉状。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牛丽娟、潍坊昭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潍坊宏亮置业有限公司、王树奎、柳泉涛:本院受理原告张元宝与被告张超及第三人牛丽娟、潍坊昭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潍坊宏亮置业有限公司、王树奎、山东奥康机械有限公司、柳泉涛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702民初1298号民事裁定书及民事上诉状。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裁定书及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张萌、赵小刚:本院受理原告周爱平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曲英杰:本院受理原告祝恒欣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彭春刚、李向阳、李秀梅:本院受理原告潍坊泰兴生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65793814705)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于希文、宋美华:本院受理原告许德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邱美芳、邱永图、山东龙楷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山东厚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2014)奎商初字第754号民事判决书一案,已立案执行。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0702执恢27号执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林存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间分别为公告期间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间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平邑县人民法院

    张宗彬: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分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汶上县人民法院

    遗  失  声 明

    本人不慎于2019年2月12日将身份证遗失,身份证信息如下:姓名:刘岐,公民身份号码:370683198208149212,有效期限2014.08.15-2034.08.15。现声明如下:自遗失之日起,凡持有该身份证办理的相关事务均与刘岐本人无关。特此声明。

本版主要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