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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9年2月13日

    解希亮:本院受理的原告张明诉赵玉琰、解希亮、孙阳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502民初3227号民事判决书一份、民事裁定书两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凯源机械配件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侯玉存诉你方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502民初3091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凯源机械配件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郭炎荣诉你方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502民初3087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陈加荣、沾化三源皮业有限公司、郑文彬、曾晓娥、沾化瑞豪皮业有限公司、洪碎华、沾化凯悦皮业有限公司、叶春皿、吴水花、沾化黄潮皮革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502民初5377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丁达:本院受理的原告赵宝柱与丁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502民初5505号民事裁定书一份、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三庭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凯源机械配件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武吉才诉你方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502民初3085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李中全:本院受理原告杨军诉你物权确认纠纷一案,原告杨军等在法定期间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李洪伟、陈茂军、陈茂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聚万经济咨询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新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黄喃喃: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聚万经济咨询有限公司诉你与梅庆民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403民初9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潘兴龙、山东晟鑫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邵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403民初13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海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枣庄市蟠龙湖农林水经营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米帅与被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薛城支行、枣庄市海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枣庄市蟠龙湖农林水经营服务有限公司第三人撤销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403民初19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郝茂全:本院受理原告孟宪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3民初32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沙恒光:本院受理原告罗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403民初14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王欣:本院受理原告刘星彤、刘书豪与被告王欣抚养费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403民初28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海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枣庄市蟠龙湖农林水经营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晓岩与被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薛城支行、枣庄市海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枣庄市蟠龙湖农林水经营服务有限公司第三人撤销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403民初19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张文佳:本院受理原告刘恒君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403民初15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潘兴龙:本院受理原告郝燕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403民初13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张庆芝、种明勤:本院受理原告郝荣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新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李庆宝:本院受理原告高子贵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枣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四川胜天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亚萨合莱国强(山东)五金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单位与被告四川胜天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分公司、被告赵斌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枣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丁环成、王建峰、颜廷芳:本院受理原告张学松诉你们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鲁1481民初176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王立勇:本院受理原告王玉明诉你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481民初270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林保志:本院受理原告王景来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四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王东有:本院受理原告赵娜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481民初238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枣城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王东有:本院受理原告潘景树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481民初294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枣城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王寒峰:本院受理原告孙惠娟诉被告王寒峰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朱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宋文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市支行诉你为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481民初198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董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市支行诉你为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481民初198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乐陵市耀达车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德州中联大坝水泥有限公司宁津分公司诉你公司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枣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遗  失  声  明

    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姓名:秦冲,律师执业证号:13713201110854367,执业证流水号:10467114不慎丢夫,现声明作废。

    山东源诚(济宁)律师事务所,姓名:聂昭韬,律师执业证号13708201111360925,执业证流水号10465770不慎丢失,现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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