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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2018年11月8日,济南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庄严肃静。

    “被告人张如美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 6个月缓刑 1 年!”审判长的一声宣判,站在被告席上的张如美低头垂手,她用“听到了……”作应答,气若游丝,这与人们印象中的“悍妇”判若两人。

    庭后,随着出庭检察官的介绍,我们还原了这起在当地引起较大轰动的暴力袭警案件的始末。

    一.抢道

    2018年9月11日11时许,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公司兖州车务段所属的磁东线显现出一派运输繁忙的景象。这里虽然是铁路运输的支线,但仍然是当地重要的客货运输大通道。

    “呜——”随着远处机车的鸣笛声,磁东线K27+725处的道口安全员挥舞着小旗、示意来往行人及车辆暂时停止通过。 转眼间, 52005 次货物列车由西向东越驶越近了。

    突然一个骑两轮摩托车的妇女冲出人群、抢越道口。

    “啊——不准抢过道口!危险!”安全员大喊着。与此同时,发现险情的司机也惊出了一身冷汗,“咣当”一声,司机被迫采取“紧急制动”的方式停车。“好险啊!”周围的人们惊呼着,再看那位妇女,竟然头也不回地径直离去,身后留下一溜烟尘。

    这次摩托车抢越道口事件,致使 52005次货物列车意外停车5分钟,并打乱了该地区整个铁路调度运行图。因考虑到抢越行为影响了行车安全,兖州车务段徂阳站值班员向济南铁路公安处新泰站派出所报了警。

    新泰站派出所接警后,立即调取了道口及周边的监控录像。很快查明,那位不顾安全员劝告、抢越道口的妇女是家住新泰市禹村镇某村、47岁的张如美。

    当日下午,两名公安民警来到张如美所居住的村里,表明身份后向其讲明闯越道口的严重后果及《铁路法》的有关规定,并宣布罚款100 元的治安处罚决定。当即遭到张如美的拒绝和辱骂。

    二.袭警

    9月12日上午,4名胸前佩戴执法记录仪的公安民警来到张如美家中。“我们是新泰站派出所的民警,因为你闯越道口又拒绝治安处罚,现在对你宣读治安传唤证!”“不就是闯个铁路嘛?我不懂法,我也没钱,我不听你们啰嗦!”张如美说着提起一只篮子就要出门。

    “我们是依法执行公务,请你配合!”民警保持了极大的克制,拦住去路再三告诫。“我要给儿子送饭去,别惹我……”张如美恼羞成怒地抓起一只碗摔在地上向来人示威。

    几番说理几番普法,换来的却是不屑和谩骂。民警厉声警告:“因为你多次拒绝传唤,我们决定使用械具对你强制传唤!”张如美一把夺过手铐,污言秽语冲口而出:“你们也不打听打听,我在村里怕过谁?你们算什么东西!”张如美一边破口大骂,一边采取抓、咬、踢打等形式暴力抗拒。一番挣扎与控制,民警们合力给张如美戴上手铐、强制传唤至新泰站派出所。

    后经查验和司法鉴定,3 名民警的手臂、手指被抓伤;另一名民警左前臂被咬伤,构成轻微伤。显然,张如美已经涉嫌妨害公务罪,随即被济南铁路公安处刑事拘留。

    三.反思

    案件很快移送至济南铁路运输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律娟、助理检察员张艺耀认真审查了侦查阶段的卷宗和视频资料,仔细核实了每个事实和证据,并到济南铁路看守所讯问了被羁押在此的张如美。

    原本的一起普通的治安行政处罚案件转化为妨害公务的刑事犯罪案件,其中的许多地方值得人们思考。

    “无知者无畏”。张如美年少时只读了三年小学便以务农为生。 文化基本素养的缺失造成她不明事理、刁钻蛮横的性格。强悍和暴戾似乎是常态,“没人敢惹”似乎成了信条,但愿更多的人从本案中得到反面的教益。

    对法律没有“敬畏”之心。在一个头脑中没有尊法概念、行为中不计后果的人面前,一切宣传说教均显得苍白无力。 当张如美辱骂并暴力相向执法民警的时候,其所作所为再也不是野语村言、撒泼耍横了,而是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

    张如美妨害公务案再次提醒人们:法律是人们必须遵守的社会规则,也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谁蔑视它、侵犯它,则必然要为之付出应有的代价!(本文中的当事人采用了化名)济铁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