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涓涓细流暖人心

“齐鲁最美检察官”提 名 奖 先 进 事 迹

    宋娟娟,39岁,中共党员,莘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三级检察官,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2007年在聊城市检察机关公诉人辩论赛中获得最佳辩手称号;2009年在聊城市检察院岗位练兵比赛中获第三名。2010年 8月,在第四届全省十佳公诉人暨全省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获得第二名的好成绩,2015年加入山东省公诉人才库,三次荣记三等功。生活中,她知性大方,与人谈心如涓涓暖流,直帖人心;工作中,她铁面无私,办理案件如百年寒松,坚韧不拔;公诉席上,她用扎实的证据让被告人无地自容;公诉席下,她用耐心的说服让当事人冰释前嫌。她在工作中不仅扮演着庄严公正的女神形象,而且不断书写着一个个帮教嫌疑人、救助被害人的故事。

    从进入公诉科第一天起,宋娟娟就牢固树立司法公正意识和办案质量第一的观念,在准字上下功夫,严守证据精准、定性精准、事实精准的办案原则,以严谨的态度,依法高效办结的600百余起案件,有罪判决率达到100% 。她还充分利用庭审活动,在这块没有硝烟的战场上宣传法律、 震慑犯罪,教育群众,出色地完成了每一次出庭支持公诉任务,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稳准狠地打击了犯罪。同时,她也是一名有温度的法律人。每逢接访来院了解案情的当事人,宋娟娟总是热情接待、认真倾听、耐心解答,让来访群众含怨而来,满意而归。

——莘县检察院宋娟娟同志先进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