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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9年1月9日

    滨州市环亚鹿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山东汇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森义与你等典当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吴进财(身份证号码350321197209106552):本院受理执行石鑫与你之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的(2018)鲁1092执894号执行通知书、(2018)鲁1092执894号执行裁定书、(2018)鲁1092执89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2018)鲁1092执894号之二执行裁定书,限你于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给付义务。逾期未自动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本案查封登记在威海泰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威海市文登区泰浩福新园1号楼507室、福新园1-13号车库、福新园3号楼508室房产。限你于限定的履行期届满之日的次日上午9时在本院办公室现场选择评估机构,现通知你准时参加。拒不到场参加选择,本院将依法采取公开随机的方式确定评估机构。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吴进财(身份证号码350321197209106552):本院受理执行王黎涛与你之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的(2018)鲁1092执895号执行通知书、(2018)鲁1092执895号执行裁定书、(2018)鲁1092执89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2018)鲁1092执895号之二执行裁定书,限你于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给付义务。逾期未自动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本案查封登记在威海泰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威海市文登区泰浩福新园3号楼505室、福新园3-9号车库。限你于限定的履行期届满之日的次日上午9时在本院办公室现场选择评估机构,现通知你准时参加。拒不到场参加选择,本院将依法采取公开随机的方式确定评估机构。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吴进财(身份证号码350321197209106552):本院受理执行王大勇与你之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的(2018)鲁1092执896号执行通知书、(2018)鲁1092执896号执行裁定书、(2018)鲁1092执89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2018)鲁1092执896号之二执行裁定书,限你于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给付义务。逾期未自动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本案查封登记在威海泰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威海市文登区泰浩福新园3号楼504室、福新园3-7号车库。限你于限定的履行期届满之日的次日上午9时在本院办公室现场选择评估机构,现通知你准时参加。拒不到场参加选择,本院将依法采取公开随机的方式确定评估机构。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文杰、唐荣芳、王传平:本院受理原告张文耀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09时在本院泊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昌翠:本院受理威海市烟农供销农资连锁有限公司诉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宋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刘士广:本院受理马乾乾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韩善庆、李洪美、李洪亮、冯琳、李泮周、梁昆: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91民初10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洪亮、冯琳、李泮周、梁昆、韩善庆、李洪美: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91民初10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新亮:本院受理李海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91民初10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乐明、刘英芳:本院受理原告穆淑旺诉讼刘乐明、刘英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81民初6096号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承诺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查封登记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我院定于2019年5月8日下午13时40分在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张为山:本院受理原告张为华诉时奎礼、张为山、山东华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329民初6744号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临沭县人民法院

    杨文香:本院受理邱波诉何凤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无法通过公告送达以外的其他法定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临沂三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诉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兰山支行与被申诉人临沂三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王善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3民再2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撤销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2014)河民初字第2931号民事调解书;二、驳回被申诉人王善廷的诉讼请求。原审案件受理费222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申诉人王善廷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董显海:本院受理原告李玉亮诉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103民初222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黄墩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盛积德:本院受理原告来永礼诉被告李志超及第三人盛积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本院依法判决:驳回来永礼的诉讼请求。因来永礼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122民初2988号案件判决书及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莒县人民法院

    无锡市锡南燃料有限公司、朱云芬、浦静波、浦永宝: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兖煤日照港储配煤有限公司与被告无锡市盛路达燃料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南燃料有限公司、朱云芬、浦静波、浦永宝、浦伟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1民初3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孔凡玉、刘祥菊: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与被告孔凡玉、被告刘祥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日照粤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日照粤港船舶材料有限公司、陈仕碌、陈邦瑞、关带体:本院受理原告日照市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照粤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被告日照粤港船舶材料有限公司、被告陈仕碌、被告陈邦瑞、被告关带体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日照群霖机械有限公司、戚立锐、杜贞峰:本院受理原告日照市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郅玉红:本院受理原告李海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崔晓博:本院受理原告杜中军诉你及范源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石臼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日照市金达利商贸有限公司:原告魏玉磊与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石臼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石臼法庭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万宗珺、万春花:本院受理原告荣成市崖西光大加油站诉你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082民初713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荣成市人民法院崖头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荣成市鹏远鱼粉有限公司:上诉人北海市新宏鱼粉设备有限公司就(2017)鲁1082民初248号裁定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荣成市人民法院

    龚萍:原告王辉庆诉被告龚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082民初67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李鲲翔:原告岳晓梅诉被告李鲲翔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082民初103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刘忠: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支行诉被告刘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082民初48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王德槐: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支行诉被告王德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082民初47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吴敏、宁春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支行诉被告吴敏、宁春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082民初47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邹积红、马风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支行诉被告邹积红、马风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082民初47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李传慎:本院受理王海蓉诉你、山东天元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荣成市供电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司法诚信承诺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次日9时00分、期满后15日9时00分、期满后30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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