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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东港区检察院

邀请“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讯问

    近日,日照市东港区检察院邀请该区关工委的工作人员担任“合适成年人”,参与监督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未成年人郭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办案检察官在审查案情时了解到,郭某某成长于一个重组家庭,自幼父母离异,一直跟随爷爷生活。中专辍学后他在一家汽车美容店打工至今,父亲对他不闻不问,母亲则失去联系,而他的爷爷年事已高,不能参加诉讼。

    因郭某某的法定代理人均无法到场,东港区检察院依法委托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宋伟,作为“合适成年人”到场参与对郭某某讯问,对检察机关的讯问全程参与、监督,并向未成年人解释有关法律规定,有针对性地进行提醒教育,维护了触法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该院针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特点和案件情况,制定了《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案件办法》,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主动加强与市法律援助中心、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等政法机关和社会力量的联系配合,在审查接触过程中,采用情、理、法、德“四位一体”疏导方式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已为 6 起案件中的涉罪未成年人委托了“合适成年人”,实现了保护性办案效果。郭思彤  刘晓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