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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8年10月17日

  • 日期:2018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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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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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营博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水泉与你和东营市花官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顺东港务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东营博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拖欠工资140000元;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东营博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补偿金15000元;3、被告东营市花官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被告山东顺东港务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在欠付工程款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和第10日下午15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志广天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山东志广天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宝君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简转普民事裁定书及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6日内。起诉要点:1、判令两被告共同返还原告咨询服务费184000元,并以此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5倍向原告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损失;2、判令两被告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第一次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9时,第二次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0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东营博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周启民与你和东营市花官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顺东港务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东营博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拖欠工资116667元;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东营博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补偿金12500元;3、被告东营市花官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被告山东顺东港务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在欠付工程款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和第10日下午14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东营博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学东与你和东营市花官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顺东港务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东营博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拖欠工资36000元;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东营博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补偿金9000元;3、被告东营市花官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被告山东顺东港务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在欠付工程款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和第10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东营博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松安与你和东营市花官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顺东港务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东营博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拖欠工资72000元;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东营博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补偿金9000元;3、被告东营市花官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被告山东顺东港务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在欠付工程款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和第10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董佃芳: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诚信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简转普民事裁定书及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6日内。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董佃芳偿还原告代被告支付的代偿款8691.25元;2、判令被告董佃芳支付原告代偿款资金占用利息,以8691.25元为本金,按年利率6%为标准从原告代偿之日(2018年4月27日)起计算至清偿完毕之日止(暂计至2018年5月11日,20.28元,1、2项合计8711.53元);3、判令本案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缪伟伟、孙小强:本院受理原告马志强诉缪正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缪正阳、缪伟伟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50000元,利息及违约金30000元、律师费5000元,以上共计185000元(暂计至2018年7月31日),并支付自2018年8月1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及违约金;2.判令孙小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原告为实现债权的费用由各被告共同承担。因无法使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东营博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宝军诉你、东营市花官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顺东港务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简转普民事裁定书及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6日内。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东营博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拖欠工资130000元(自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31日期间工资,计13个月,每月工资10000元);2、判令被告东营博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经济补偿金15000元(在职时间1年2个月,应付1.5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3、被告东营市花官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被告山东顺东港务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之日。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10时,举证期满后第9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东营博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广成诉你、东营市花官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顺东港务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简转普民事裁定书及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6日内。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东营博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拖欠28000元(自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1月31日期间工资,计4个月,每月工资7000元);2、判令被告东营博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经济补偿金7000元(在职时间6个月,应付1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3、被告东营市花官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被告山东顺东港务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之日。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下午14时,举证期满后第9日下午16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东营博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大鹏诉你、东营市花官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顺东港务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简转普民事裁定书及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6日内。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东营博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拖欠工资75600元(自2015年12月1日至2017年1月31日期间工资,计14个月,每月工资5400元);2、判令被告东营博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经济补偿金8100元(在职时间1年2个月,应付1.5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3、被告东营市花官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被告山东顺东港务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之日。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下午15时,举证期满后第9日下午17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聂作龙、于英芳、聂兰英、聂在常:本院受理原告马爱云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起诉要点:1.依法判令被告聂作龙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0万元并支付自2017年12月30日起至起诉日的利息(利息按年利率36%计算为54000元)共计254000元;自起诉日至实际清偿日的利息均按年利率24% 计算;2.依法判令原告对被告聂在常抵押给原告位于广饶县贵和苑小区北区16#楼东三单元四层西户的楼房享有优先受偿权;3.依法判令被告于英芳、聂兰英对借款本金和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5日上午09时00分和第20日上午09时00分(均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烟台润昌建材有限公司、烟台德辅置业有限公司、烟台德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桂杰、籍延东、陈颖、曹经庚:本院受理原告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692民初28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林剑锋(身份证号350321197811100954):本院受理原告许金普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611民初1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清洋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王江燕申请宣告邹积东死亡一案,于2017年10月9日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届满,并于2018年10月10日依法作出(2017)鲁0611民特53号民事判决,宣告邹积东死亡。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于福家:本院受理原告周兴德诉你和被告烟台市福山区张格庄镇上官老沟村村民委员会、第三人烟台市福山区张格庄镇福家钙粉厂、胡启航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烟台市福山区张格庄镇上官老沟村村民委员会、第三人烟台市福山区张格庄镇福家钙粉厂、胡启航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刘福选:本院受理原告李文昌诉你及宫照梅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611民初38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林春良:本院受理原告刘利峰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栖霞市人民法院臧家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栖霞市人民法院

    栾香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栖霞市人民法院臧家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栖霞市人民法院

    刘浩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栖霞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686民初11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栖霞市人民法院

    杨海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686民初8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城镇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栖霞市人民法院

    上海亿托贸易有限公司:烟台市木森冶金铸造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未履行(2017)鲁0686民初290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烟台市木森冶金铸造有限公司已申请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686执900号案件的执行通知、财产报告令、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栖霞市人民法院

    朱秀林:本院受理原告烟台新闻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诉你餐饮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烟台高新区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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