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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丁进京记

  • 日期:20181017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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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从潍坊到省检察院集合后,和省检察院分管检察长、研究室主任三个人从济南坐了一夜的火车进京参加高检院的会议。当时我们三个人既紧张又喜悦,一晚上都没睡。而我作为会议的发言代表,心情更是激动。 ” 丁国鹏老先生回忆起1987 年去北京参加高检院召开会议时的情景,脸上荡漾着自豪的笑容。虽然三十年过去了,但是 81 岁高龄的丁老讲起来,仍然像是历历在目。

    “省检察院为什么让我代表潍坊市检察院去参加会议呢?”丁老谈到:“当时我写了一篇关于‘搞好调研工作,服务经济建设’的调研文章,报到了省检察院后,省检察院的领导觉得写得不错,推荐潍坊市检察院参加高检院的会议并进行发言。咱们市检察院党组也非常重视,经过反复推敲和修改加工后,形成了会议上的发言材料。我就比较荣幸成为了山东省地级市唯一参会的代表。我还记得,在会议第三天,我作为山东代表在会议讲台上发言,面对全国检察机关的同事,我心情忐忑而又复杂,既高兴能够分享自己的工作心得,又迫切希望与他们交流工作经验。”

    1979年(恢复重建检察机关第二年),42岁的丁国鹏进入潍坊市检察院(当时称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昌潍分院),到1997 年退休,在职18年主要从事研究室工作,退休前担任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连续几年被评为模范党员。

    “当时办公条件艰苦,没有电子设备,材料只能靠手写,经常加班加点,打印材料是的是用老旧的油墨机。”丁老介绍道:“当时的工作忙碌而又充实:写各种材料,包括领导讲话、人大工作报告、简报,同时还要和基层检察院配合,深入乡镇基层进行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丁老能够在工作上做出成绩,凭的就是认真踏实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匠精神”。这也是丁老能够在高检院这么高规格会议上发言的原因吧。

    这位多次被评为模范党员,曾被省检察院奖励晋升一级工资的丁主任,晚辈口中的“丁老”,正像他自己所说的那样:“堂堂正正的做人,认认真真的做事。”也许,这就是万千检察人在检察机关恢复起步、不断发展中的一个缩影。而“丁老们”是时代的见证者、建设的参与者,更是伟大的实践者。

    潍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