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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莱城区检察院

四项举措助推扫黑除恶向纵深挺进

  • 日期:2018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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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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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莱芜市莱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涉恶犯罪团伙被告人王某坤等5人寻衅滋事案在莱城区法院依法宣判,这是该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又一丰硕成果。

    据了解,今年以来,莱城区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要求,围绕“四项举措”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精心谋划部署。该院党组对专项斗争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莱城区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第一时间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对专项斗争工作总体调度。进一步强化人员配置,成立专项办案组负责涉黑涉恶类案件的办理,并集中深入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讲话精神,为下一步工作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组织全体干警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测试,通过知识测试提高了全体检察人员政治站位,强化了主动担当精神。

    突出打击重点。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监管,将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行业、领域作为监管重点,加强对黑恶犯罪案件的诉讼监督,依法履行立案监督、追捕、追诉等职能,坚持从重从快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做到既态度坚决、行动有力,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案件质量,提高办案效率。

    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与法院、 公安部门的协作配合,搭建信息通报平台,畅通案件线索渠道,及时了解扫黑除恶工作动向。完善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机制,特别是针对重大、疑难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依法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就证据收集、固定、完善等实体程序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有效打击合力。

    强化宣传发动。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一方面充分利用  “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另一方面充分利用派驻乡镇检察室,通过赶大集、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将所办典型涉恶案件制作成法律宣传展板对过往群众予以展览,宣传法律知识,进行以案释法教育。截至目前,该院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受各类群众咨询100余人次。

    该院检察长封政介绍,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将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斗争紧迫感,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郝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