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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院 公 告

2018年5月23日

  • 日期:20180523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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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国辉、夏英、盖红军:本院受理原告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专营中心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 0502 民初 1293 号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 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孙晓宇、孙荣胜、东营利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专营中心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 0502民初 1306 号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 8 时 30 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吴其云、徐好丽、周子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 0502 民初 1464 号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2时 0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赵通、田香云、东营市兴通橡胶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 0502 民初 1467号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 )下午 2 时 00 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刘晓、魏文胜:本院受理原告马行军诉你民间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告知审判庭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4 日下午 14 时 2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刘宝林:本院受理的原告东营市东营华海法律服务所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502 民初 436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烟台沈海物流有限公司因丢山东龙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兑汇票壹张,号码为 3140005129905874,出票时间为 2018年 2 月 8 日,出票人为山东广源集团有限公司,账号为 9060106077642050000758,票面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汇票最后持有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利害关系人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该票据无效。在公司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龙口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新乡市天达金属有限公司因丢兴业银行烟台龙口支行承兑汇票壹张,号码为 30900053 28175028,出票时间为 2017 年 11月 16日,出票人为龙口金正机械有限公司,账号为 378020100100000396 ,票面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汇票最后持有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利害关系人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该票据无效。在公司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龙口市人民法院

    迟本禹:本院受理原告王建诉被告王桂顺、迟本禹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邱伟刚、烟台伟虹胶业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高科诉被告邱伟刚、烟台伟虹胶业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江顺才:本院受理原告莱山区华兴建材租赁站诉被告江顺才、龙口市徐福街道官曲村民委员会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刘德利:本院受理原告王守萍诉被告刘德利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卢兆顺:本院受理原告徐桂霞诉被告卢兆顺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 民初161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王荣辉:本院受理原告苗晓丹诉被告王荣辉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 民初295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冠茂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道恩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冠茂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 民初 5794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陈连锋:本院受理原告孙继浩诉被告陈连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681 民初4688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郑涵:本院受理原告孙继浩诉被告郑涵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 民初469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王海深:本院受理原告庄宁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 民初 4801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本院于 2018年 2 月 3 日受理了申请人东阿县浩天建材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号码为 3040005123074539 华夏银行烟台龙口支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8年5月 9 日作出(2018)鲁 0681 民催 2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申请人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特此公告

    龙口市人民法院

    曾涛:季莲香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6)鲁 0681 民初 2037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已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同时送达(2017)鲁 0681 执 617 号执行裁定书 (拍卖被执行人曾涛名下坐落在龙口市南山路东侧龙族峰景四期 42 号商住楼 1-1803 房产一处)及烟台嘉信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价格评估报告书 ( 评估价值485966.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 日内,自动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拍卖评估楼房清偿债务。

    龙口市人民法院

    曹玉珍:本院受理原告战志厚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681 民初 291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吕维德:本院受理原告吕宜懋诉被告吕维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 民初187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吕维德:本院受理原告吕宜懋诉被告吕维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 民初187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遇建禄:本院受理原告张贺群诉被告遇建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马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王锋、孙卫国:本院受理原告东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503 民初 345 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任广珍、刘言昌:本院受理原告赵新忠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仙河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郭园园:本院受理原告河口区鑫瑞资金互助专业合作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503财保 25 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 10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司书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东城支行诉被告司书红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591 民初 2281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崔洋:本院受理原告左新亮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2、判令被告返还购房款 390 万元及违约金 19.5 万元,共计409.5 万元;3、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591 民初 1089 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两次开庭时间分别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 00 分、第 10 日上午9时 00 分(遇节假日均顺延 ),两次开庭均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锐:本院受理上诉人张伟诉你与被上诉人贾仕祥、贾仕杰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5 民终 33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之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锐:本院受理上诉人张树祥诉你与被上诉人贾仕祥、贾仕杰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5 民终 34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之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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