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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小窗口 提供大服务

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再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

  • 日期:2018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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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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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再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至此,该院已连续两届获此殊荣。据了解,近年来,该院立足小窗口,提供大服务,牢固树立控申接待工作关乎检察工作大局的观念,把创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工作作为重要抓手,积极发挥控申工作的桥梁纽带作用,努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取得了良好成效。该院此前曾四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为提高接访能力和效率,近年来,该院坚持“有限职责、无限服务”的民生检察理念,多措并举走规范化的创建道路,从硬件设施、规章制度、人员配备、文明接待等软硬件各方面加强基础建设,使接待室成为接受群众控告申诉、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制宣传、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窗口”。据统计,近3 年来,该院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以及领导交办件300 余件,没有出现一起因检察机关处理不当而造成当事人越级上访的事件,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和好评。

    该院建立检察长接待日制度。为了提升接访新层次,该院正副检察长每周按时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并依照有关法律和政策积极疏导,妥善解决和及时处理来访问题。对非属检察机关管辖的,及时协同有关部门妥善解决,消除不安定因素。3年来该院正副检察长亲自接待上访群众75 件110 余人,批阅重要信件30余件,及时化解10多起矛盾纠纷。

    该院建立涉检信访评估预警制度。该院要求每位干警在执法过程中,对各项执法行为是否存在信访风险进行论证,填写预警评估表,对有可能发生涉检信访的,主动做好释法说理和说服教育工作,并及时向控申部门发出预警通报,便于把握工作主动权,有效预防和减少涉检信访案件的发生。

    该院建立热线联络员工作制度。该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聘任了11个镇(街道)的22位同志为该院的热线联络员,在全区镇街建立和实施了热线联络员工作制度。通过采取召开联络员座谈会、定期走访联络员、及时通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会同热线联络员联合调查等形式加强交流,有效化解了多起群众上访案件,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

    该院建立带案下访制度。该院针对有上访苗头或缠诉缠访的案件,由分管检察长带领侦监、公诉等办案部门干警深入当事人家庭、村(居)或单位,了解他们的上访原因和真实诉求,便于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该院建立控申与派驻检察室“联合接访”制度。该院结合工作实际,控申部门与派驻检察室相继建立信息互通机制、 联合宣传机制、联动长效机制,经常性地加强沟通联系,定期互通信息,相互反馈辖区范围内的信访案件、不稳定苗头等信访信息,实现全院信访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对派驻检察室辖区内可能发生涉检上访的事件,控申部门与派驻检察室相互配合,科学制定处置预案,促进信访案件的及时、就地解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该院建立定期回访制度。为防止矛盾反复、上访反弹,该院对于已经处结的信访案件,由分管检察长带队,进行定期回访,了解措施是否得到落实,问题是否得到解决,了解工作、生活是否稳定,了解当事人的思想有无波动,有无再上访的可能性,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跟上工作,掌握主动,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该院建立督查督办制度。该院不断强化对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和廉洁执法督查,坚决防止和避免因工作粗糙、方法简单、言辞不慎等人为因素引起矛盾纠纷,造成涉检上访现象。对重点上访案件和已预警有上访苗头的案件建立台帐,明确记载案件的受理情况、受理人、责任人、处理措施及完结期限,报检察长、分管检察长、责任部门和具体承办人,由分管检察长牵头督办,确保涉检信访案件及时准确解决。

    该院构建“温情接访”机制。该院在信访接待工作中,突出服务意识,注重体现人文关怀,坚持以公心、诚心、真心、耐心、细心、恒心等“六心”对待来访群众,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让来访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有效防止了社会矛盾转化和升级。该院还结合检察职能,组织全院干警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了“走基层、送服务” 大走访活动,使检察工作重心外延,服务窗口进一步转移至广大群众身边,积极开展检察职能宣传、舆情民意搜集、社会风险研判、基层矛盾化解等,为有效解决群众的申诉信访,服务民生提供最便捷的渠道,真正使控申接待室这一检察机关对外“ 窗口”成为了社会矛盾的“稳定器”、社情民意的“传话筒”,树立了检察机关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赞誉。

    武兴才  杨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