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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之内和解两案全力维护“两会”稳定

  • 日期:2018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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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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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检察官,没想到我儿子被撞伤后这么短时间就拿到了赔偿款,这真是我们的救命钱啊。”被害人孙某某的父亲激动地握着临清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张科长的手说。

    这是3月14日上午发生在侦查监督科的一幕。

    3月14 日,临清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一天之内和解了屈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和徐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两起案件,有力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全国“两会”期间的社会稳定。

    屈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是屈某某驾驶三轮汽车下班回家路上与行人孙某某发生碰撞,造成孙某某重伤,后经交警部门鉴定孙某某付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发后,屈某某主动报警、积极配合治疗,为孙某某支付了 4.2 万余元的医疗费。办案中,办案人发现屈某某主观恶性较小,并且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如调解成功对被害人孙某某的后续治疗也有好处,于是联系双方当事人,看看双方是否有调解意向。在双方都有调解意向的前提下又对赔偿数额进行商谈,最终屈某某答应再支付10万元的费用作为孙某某后期的治疗费。3月 13 日上午,在办案人的主持下,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过付了赔偿款。调解结束时,还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徐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是因为徐某某与妻子王某某闹矛盾,王某某去娘家张某某处居住,徐某某去岳母张某某家看孩子时,两人发生冲突,冲突中徐某某将岳母张某某的右手食指掰断,后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办案过程中,办案人鉴于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的特殊关系,考虑到如调解成功的话对徐某某与王某某的婚姻关系的改善有很大好处,遂积极联系双方当时人做调解工作。经过几次耐心地做工作,最终徐某某的哥哥答应赔偿张某某四万五千元赔偿金,3月14日下午,在办案人的主持下,双方握手言和。

    临检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