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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莱城区检察院

被评为“省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先进单位”

  • 日期:2018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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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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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莱城区检察院被省档案局表彰为“山东省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先进单位”。近年来,该院档案工作以服务检察工作为重点,以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为目标,加强档案软硬件建设,实现了档案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工作中,该院强化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到位,形成了以院综合管理档案室为中心的档案工作管理网络。以档案管理法规政策为准绳,及时完善档案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先后制定相关规章制度20 余份,使各层次各环节责任落实到人,确保了档案管理工作实现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运行。高标准建设了专用档案库房,同时按照“九防”要求配备了安全保护设施,2017 年共提供档案查询服务及回收各类文件53次107卷,确保了档案的合理安全利用。郝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