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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剑锋从磨砺出,仗剑除贪铸检徽

—记德州市首届“最美检察官”、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戴中亮

  • 日期:2017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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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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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从事反贪工作二十余年,参办、主办各类贪污贿赂案件80余件,百余名腐败分子被他绳之以法,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和业务标兵。

    他,怀着对党的无限忠诚,对检察事业的虔诚向往,对公平正义的执著追求,努力拼搏、 忠诚履职,砥砺前行、 风雨兼程,把人生中最美好的青春岁月献给了反贪事业,用实际行动担当起人民检察的神圣使命。

    他,就是德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戴中亮。

    厚积薄发,练就行家里手

    “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一考入检察院,戴中亮就被分配到经济检察处(反贪局前身)工作,开启了他执着反贪事业的风雨历程。

    面对陌生的检察业务,他利用各种方法刻苦钻研法律专业知识,利用各种机会学习侦查技能。办案中,他用心钻研每人的办案风格,融会贯通,想方设法学习讯问技巧、办案经验;虚心向身边的同事请教法律问题,向办案骨干学习侦查技能;认真研读法律书籍以及会计学和心理学等相关书籍,不断丰富自己的理论知识。凭着这般韧劲,他迅速从一个门外汉成长为办案骨干,成为反贪办案的行家里手。 2009年在查办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张某贪污受贿案时,他运用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突破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线,为案件顺利查办打开了缺口。

    勇挑重担,专克疑难大案

    2012年9月,戴中亮主办了全市建院以来第一起县委书记杨某特大贪污、受贿案。在长达数月的办案过程中,他始终盯在办案一线,从侦查计划拟定、 传唤嫌疑人到固定关键证人证据,再到犯罪嫌疑人到案后的审讯突破,乃至于困难重重的外围取证,为大家提供源源不断的智力支持,及时协调解决办案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最终查明杨某贪污、受贿1000 余万元的犯罪事实,最终杨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7年。

    这只是戴中亮主办案件的一个缩影。几年来他与同事先后组织查办了省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魏某(正厅级)涉嫌受贿案、潍坊市寒亭区原区委书记孙某受贿案、山东华鲁集团富源投资公司原总经理殷某涉嫌受贿案等一系列大案要案。

    “男儿有泪不轻弹”。多年来,戴中亮奋战在办案一线,记不清多少个日夜,他顾不上陪伴家人,为了成全工作的大爱,舍弃家庭的小爱,没有尽好丈夫和父亲的责任,对于家庭他无比的愧疚。熟悉戴中亮的人都知道,他的妻子患病在家休养多年,先后经历了两次癌症手术和两次开颅手术。2013年5月,妻子在北京301医院接受手术治疗,但此时正是查办县委书记杨某的关键环节,在妻子昏迷中就义无反顾地赶回办案一线,只把对妻子的愧疚化为默默祝福存在了心里。

    秉公办案,只为公平正义

    “ 吏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服我能而服我公。” 反贪工作还有着另一个“战场”。几乎每一起案件从侦查工作开始,说情者便接踵而至。

    回首二十余年来的反贪经历,公正执法,清白做人是戴中亮在生活和工作中始终坚守的底线。他遇到过嫌疑人家属的苦苦哀求,遇到过托关系找门路说情打招呼的,有的是他的亲戚或是朋友,但不论什么情形,他都一如既往地牢牢坚守法律的底线和自己的良知,不为人情所动,不为利益所惑,始终保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只为追求公平正义。

    而他这种坚守也“得罪”了很多人,甚至有些朋友也因此而逐渐疏远,每当谈起这些,戴中亮总是笑着说:“没有办法,我们这一行干的就是得罪人的活儿。”但他深知公生明,廉生威,作为一名反贪干部,只有自身公正廉洁,才能挺直腰杆去行使法律赋予检察官反腐倡廉的职责,为了维护国家和老百姓的利益,为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他无怨无悔。

    高忠祥  郝金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