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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罗庄区检察院

开展“惠农”领域职务犯罪预防

  • 日期:2017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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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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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在协助政府开展救灾、扶贫、救济、养老、医疗等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贪污这些款物,数额达到一万元以上的,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日前,临沂市罗庄区检察院预防部门会同派驻傅庄检察室干警走进辖区村居,以座谈会的形式开展惠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宣讲。

    今年以来,该院通过进村居上法制课、召开座谈会、预防调查,组织村居工作人员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等形式,数措并举,多点发力,深入开展“惠农”领域职务犯罪预防。目前,已召开座谈会9次,上法制课7 次,组织 8个街镇站所工作人员、20多个村居基层组织人员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近2000人次接受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基层组织人员的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管理意识。

    为确保预防效果,罗庄区检察院在深入街道、社区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基层组织人员、群众代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深入开展“惠农扶贫领域”专题预防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方法、途径,保障预防活动深入、有效开展。同时,该院在派驻检察室设立专项活动服务站,在村居成立联络室,选聘20 名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实现检察机关专业化预防和基层村居社会化预防对接,延伸和扩大预防覆盖面,保障了预防的深度和广度,提升了预防效果。

    赵云昌  王建峰